关于吉林省引嫩入白城市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吉林省引嫩入白城市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吉林省引嫩入白城市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16号
(略) 引嫩 (略) :
你单位《关于<吉林省 (略) 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 (略) 洮北区青山镇、东风乡、洮北经济开发区、 (略) 工业园区。青山加压泵 (略) 城区以北,洮北区青山镇于家屯村境内;管线沿线经过 (略) 洮北区青山镇、东风乡、洮北经济开发区、 (略) 工业园区等地。起点位于青山加压泵站A区的泵站出口,终 (略) 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元;项目组成及规模为:本工程由青山加压泵站改造、新建管线及附属建筑物组成。包括对青山加压泵站A区3台机组进行改造。输水管线全长11.951km,其中前10.388km采用双管铺设,管径为DN800,桩号8+108m处预留分水口给洮北经济开发区使用,桩号10+388m处预留分水口给白城热电厂使用;后1.563km采用单管铺设,管径为DN800, (略) 工业园区。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吉林省 (略) 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并对不同部位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保护好表层腐殖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堆存场采取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建筑及时拆除,各扰动区域应及时进行回填表土和土地复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将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得外排;机修含油废水排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
(三)加强施工期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回填后剩余的土应及时运走;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油,避免大风天施工等措施;
(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 (略) 线,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对产噪设备合理布置,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
(五)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加盖垃圾箱收集后暂存于施工区内,定期运到洮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对泵站机组拆除产生的废旧机组,就近出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9月12日
关于吉林省引嫩入白城市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16号
(略) 引嫩 (略) :
你单位《关于<吉林省 (略) 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 (略) 洮北区青山镇、东风乡、洮北经济开发区、 (略) 工业园区。青山加压泵 (略) 城区以北,洮北区青山镇于家屯村境内;管线沿线经过 (略) 洮北区青山镇、东风乡、洮北经济开发区、 (略) 工业园区等地。起点位于青山加压泵站A区的泵站出口,终 (略) 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元;项目组成及规模为:本工程由青山加压泵站改造、新建管线及附属建筑物组成。包括对青山加压泵站A区3台机组进行改造。输水管线全长11.951km,其中前10.388km采用双管铺设,管径为DN800,桩号8+108m处预留分水口给洮北经济开发区使用,桩号10+388m处预留分水口给白城热电厂使用;后1.563km采用单管铺设,管径为DN800, (略) 工业园区。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吉林省 (略) 供水延伸工程二期工程。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并对不同部位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保护好表层腐殖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堆存场采取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建筑及时拆除,各扰动区域应及时进行回填表土和土地复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将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得外排;机修含油废水排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
(三)加强施工期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回填后剩余的土应及时运走;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油,避免大风天施工等措施;
(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 (略) 线,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对产噪设备合理布置,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
(五)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加盖垃圾箱收集后暂存于施工区内,定期运到洮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对泵站机组拆除产生的废旧机组,就近出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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