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号关于崇左市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新发改字号关于崇左市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新发改字〔2023〕259号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大新县水利局: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请求立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的函》(新水利函〔2023〕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河道生态退化等问题,有利提升河道两岸的防洪能力,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景观效果,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你单位在大新县榄圩乡实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整治总长度为5.938公里;整治护岸总长度10.147公里(其中左岸护岸长3.178公里,右岸护岸长3.094公里),护岸采用“生态空箱挡土墙、埋石砼重力挡土墙”型式;附属建筑物有下河步级10座;排水涵6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预算231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在广西投资 (略) 、工程 (略) 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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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23〕259号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大新县水利局: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请求立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的函》(新水利函〔2023〕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河道生态退化等问题,有利提升河道两岸的防洪能力,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景观效果,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你单位在大新县榄圩乡实 (略) 大新县榄圩河弄者屯至堂屯段河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整治总长度为5.938公里;整治护岸总长度10.147公里(其中左岸护岸长3.178公里,右岸护岸长3.094公里),护岸采用“生态空箱挡土墙、埋石砼重力挡土墙”型式;附属建筑物有下河步级10座;排水涵6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预算231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在广西投资 (略) 、工程 (略) 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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