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3〕324号关于同意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新发改字〔2023〕324号关于同意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更正重印件,此件为准
新发改字〔2023〕324号
关于同意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广西鑫 (略) :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书的请示》(新鑫丰〔2023〕8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以新发改字〔2021〕254号批复了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为:2309-*-04-05-*,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地块12个,共计2400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新打机电井850眼,井深60米,以及机井配套附属工程;敷设地埋管道低压管道工程*米;规划喷灌*亩,其中固定式喷灌*亩,平移式喷灌*亩;灌溉渠道硬化共计*米;排水沟共计*米。(三)农田输配电工程,敷设低压地
埋线(*×25+1×16平方毫米)*米。(四) (略) 工程,规划建设3 (略) *米。(五)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共计种植树木*株。(六)农田地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数据中心1处、 (略) 1套、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1处、 (略) (硬件)1套,总投资*.*元。因该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匡算等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申请变更并重新编制了项目建设书。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效益,原则同意该项目以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为:2309-*-04-05-*,项目建设地址为大新县14个乡(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变更为:项目实施总面积约*亩,其中包括高标准农田实施面积约*亩、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面积约2.*亩(新增耕地面积约1.*亩),主要建设内容:1.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新打机井850眼及配套附属工程,地埋管道工程约76.8公里、喷灌2.*亩、硬化渠道约390公里、排水沟约52.5公里;(2)农田输配电工程规划敷设约865公里等;(3) (略) 工程规划 (略) 约340公里;(4)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计种植树木约11.*株;(5)以及建设农田地理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数据中心、 (略) 、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 (略) (硬件)等配套设施。2.大新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1200公顷、清理树木约1100公顷、清理石芽约20.*立方米、土地翻耕约1200公顷、土壤改良约1.*亩;(2) (略) 工程,规划3.5米宽长约52公 (略) 、2.5米宽长约59公 (略) ;以及错车台、回车台、喇叭口、漫水桥、排水涵管、标志牌等配套设施;(3)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约6.3公里及排水坝、涵管等配套设施;(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建挡土围墙约0.5公里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二、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三、请项目业主收到此批复文件后,及时在广西投资 (略) 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变更项目相关信息。
四、我局原按新发改字〔2021〕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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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23〕324号
关于同意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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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交来的《关于变更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书的请示》(新鑫丰〔2023〕8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以新发改字〔2021〕254号批复了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为:2309-*-04-05-*,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地块12个,共计2400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新打机电井850眼,井深60米,以及机井配套附属工程;敷设地埋管道低压管道工程*米;规划喷灌*亩,其中固定式喷灌*亩,平移式喷灌*亩;灌溉渠道硬化共计*米;排水沟共计*米。(三)农田输配电工程,敷设低压地
埋线(*×25+1×16平方毫米)*米。(四) (略) 工程,规划建设3 (略) *米。(五)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共计种植树木*株。(六)农田地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数据中心1处、 (略) 1套、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1处、 (略) (硬件)1套,总投资*.*元。因该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匡算等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申请变更并重新编制了项目建设书。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效益,原则同意该项目以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为:2309-*-04-05-*,项目建设地址为大新县14个乡(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变更为:项目实施总面积约*亩,其中包括高标准农田实施面积约*亩、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面积约2.*亩(新增耕地面积约1.*亩),主要建设内容:1.大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新打机井850眼及配套附属工程,地埋管道工程约76.8公里、喷灌2.*亩、硬化渠道约390公里、排水沟约52.5公里;(2)农田输配电工程规划敷设约865公里等;(3) (略) 工程规划 (略) 约340公里;(4)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计种植树木约11.*株;(5)以及建设农田地理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数据中心、 (略) 、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 (略) (硬件)等配套设施。2.大新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1200公顷、清理树木约1100公顷、清理石芽约20.*立方米、土地翻耕约1200公顷、土壤改良约1.*亩;(2) (略) 工程,规划3.5米宽长约52公 (略) 、2.5米宽长约59公 (略) ;以及错车台、回车台、喇叭口、漫水桥、排水涵管、标志牌等配套设施;(3)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约6.3公里及排水坝、涵管等配套设施;(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建挡土围墙约0.5公里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二、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三、请项目业主收到此批复文件后,及时在广西投资 (略) 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变更项目相关信息。
四、我局原按新发改字〔2021〕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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