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延边朝鲜 (略)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桥岭镇人民政府委托技术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编制了《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划分报告的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12日-10月12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提出。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鹏,电话:043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26.com)。
(三)联系地址:汪清县人民政府11楼(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延边朝鲜 (略)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桥岭镇人民政府委托技术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编制了《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划分报告的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12日-10月12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提出。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鹏,电话:043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26.com)。
(三)联系地址:汪清县人民政府11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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