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虞区2024年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新能源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上虞区2024年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新能源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 (略) 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7号)《 (略) 上虞区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虞区交发〔2023〕62号)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依 (略) 运输证、登记注 (略) 上虞区范围内并坚持运营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予以购置、营运、提前更新补助。
经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实际经营者申报、 (略) 与运输管理中心初审、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审核,决定对以下企业予以购置、营运、提前更新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
监督电话:0575-*
(略) 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上虞区2024年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新能源补助资金表
序号 | 单位 | 合计(万元) |
1 | 绍兴上虞 (略) | 21 |
2 | (略) | 8 |
总 计 | 29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 (略) 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7号)《 (略) 上虞区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虞区交发〔2023〕62号)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依 (略) 运输证、登记注 (略) 上虞区范围内并坚持运营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予以购置、营运、提前更新补助。
经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实际经营者申报、 (略) 与运输管理中心初审、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审核,决定对以下企业予以购置、营运、提前更新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
监督电话:0575-*
(略) 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上虞区2024年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新能源补助资金表
序号 | 单位 | 合计(万元) |
1 | 绍兴上虞 (略) | 21 |
2 | (略) | 8 |
总 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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