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天宝镇文体中心
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天宝镇文体中心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经福建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及对《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天宝镇文体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审核,形成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经审核,报告表对专家意见作了较好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该《方案》,可作为报批稿上报审批。
本次对报告表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26日
附件1:6-文体_A4彩色双面打印.pdf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经福建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及对《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天宝镇文体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审核,形成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经审核,报告表对专家意见作了较好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该《方案》,可作为报批稿上报审批。
本次对报告表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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