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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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告

规划批前公告

为加强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拟对《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向大徐镇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注:(1)如对公告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大徐镇人民政府咨询。

(2)听证申请、反馈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方法。

(3)通讯地址:大徐镇人民政府, (略) 116号。

(4) (略) 址:http://**_*_*.html

(5)联 系 人: 辛余峰 联系电话:*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规划详细内容

一、项目名称

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告

二、拟调整地块情况

拟调整地块为整个区块。

三、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区块南侧,增加一块行政办公用地(A1);取消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停车指标在行政办公用地(A1)中进行落实;原控规*-07地块中的水域为排洪沟渠设施,本次用地性质明确为防洪用地(U32);工业用地(M2)由原控规的多个零散用地调整为一整块用地;

2、停车位配建:行政办公用地(A1)中安排一个公共停车区,停车位指标结合设计方案,统筹整个工业区块;公园绿地(G1)结合工业用地设计方案,可适当 (略) 配建部分停车位;

3、道路调整:区块南 (略) 向本区块内拓宽至12米;

4、公园绿地:沿区块红线周边,结合设计方案,调整并增加部分公园绿地;

5、建筑高度: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根据工艺需求,调整为15米。

地块调整前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

面积

(㎡)

绿地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m)

主要

出入口

方向

备注

调整前

*-01

G2

2083.26


*-02

M2

*.20

2.0

10

55

24

E


*-03

S42

1987.04

停车场

*-04

M2

*.74

2.0

10

55

24

E/W


*-05

M2

*.14

2.0

10

55

24

E/S/W/N


*-06

M2

6967.76

2.0

10

55

24

W


*-07

G1

4274.79


地块调整后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

面积

(㎡)

绿地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m)

主要

出入口

方向

备注

调整后

*-01

G2

2017.34


*-02

G1

1038.61

12


*-03

A1

8740.94

1.5

25

35

24

S

配建公共停车区,停车指标结合区块整体方案进行统筹,不足部分绿地面积在*-02地块中进行平衡

*-04

M2

*.23

2.0

9

65

15

S

不足部分绿地面积在*-05地块中进行平衡

*-05

G1

4359.36

12

允许在合适位置设置公共厕所、污水处理池等配套设施,允许设置部分停车位

*-06

U32

1170.30



规划批前公告

为加强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拟对《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向大徐镇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注:(1)如对公告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大徐镇人民政府咨询。

(2)听证申请、反馈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方法。

(3)通讯地址:大徐镇人民政府, (略) 116号。

(4) (略) 址:http://**_*_*.html

(5)联 系 人: 辛余峰 联系电话:*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规划详细内容

一、项目名称

象山县大徐镇黄盆岙工业区块(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告

二、拟调整地块情况

拟调整地块为整个区块。

三、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区块南侧,增加一块行政办公用地(A1);取消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停车指标在行政办公用地(A1)中进行落实;原控规*-07地块中的水域为排洪沟渠设施,本次用地性质明确为防洪用地(U32);工业用地(M2)由原控规的多个零散用地调整为一整块用地;

2、停车位配建:行政办公用地(A1)中安排一个公共停车区,停车位指标结合设计方案,统筹整个工业区块;公园绿地(G1)结合工业用地设计方案,可适当 (略) 配建部分停车位;

3、道路调整:区块南 (略) 向本区块内拓宽至12米;

4、公园绿地:沿区块红线周边,结合设计方案,调整并增加部分公园绿地;

5、建筑高度: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根据工艺需求,调整为15米。

地块调整前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

面积

(㎡)

绿地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m)

主要

出入口

方向

备注

调整前

*-01

G2

2083.26


*-02

M2

*.20

2.0

10

55

24

E


*-03

S42

1987.04

停车场

*-04

M2

*.74

2.0

10

55

24

E/W


*-05

M2

*.14

2.0

10

55

24

E/S/W/N


*-06

M2

6967.76

2.0

10

55

24

W


*-07

G1

4274.79


地块调整后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

面积

(㎡)

绿地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m)

主要

出入口

方向

备注

调整后

*-01

G2

2017.34


*-02

G1

1038.61

12


*-03

A1

8740.94

1.5

25

35

24

S

配建公共停车区,停车指标结合区块整体方案进行统筹,不足部分绿地面积在*-02地块中进行平衡

*-04

M2

*.23

2.0

9

65

15

S

不足部分绿地面积在*-05地块中进行平衡

*-05

G1

4359.36

12

允许在合适位置设置公共厕所、污水处理池等配套设施,允许设置部分停车位

*-06

U32

1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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