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止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址:选址于江南涂围区内, (略) ,西至环城河, (略) ,北至疏港大道。
建设规模:一期规模*m3/d。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项目总占地面积*.60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敏感目标 | 保护内容 | 相对方位 | 环境功能区 | 距厂界大致距离(m) | |
1 | 永安社区 | 人群 | 南 | 二类区 | 1143 |
2 | 临港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108 | |
3 | 舥艚社区 | 人群 | 东南 | 1778 | |
4 | 中段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660 | |
5 | 七星社区 | 人群 | 南 | 1664 | |
6 | 炉头社区 | 人群 | 南 | 1930 | |
7 | 三园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300 | |
8 | 老陡门社区 | 人群 | 东南 | 2259 | |
9 | 方城浦社区 | 人群 | 东南 | 2320 | |
10 | 林家庄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914 | |
11 | 金家沿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724 | |
12 | 九龙河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275 | |
13 | 新桥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470 | |
14 | 陈处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918 | |
15 | 龙华社区 | 人群 | 西南 | 3177 | |
16 | (略) 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752 | |
17 | 东门垟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508 | |
18 | 石路社区 | 人群 | 西 | 1839 | |
19 | 监后垟社区 | 人群 | 西北 | 2310 | |
20 | 华中社区 | 人群 | 西北 | 1826 | |
21 | 儒桥头社区 | 人群 | 西北 | 2522 | |
22 | 龙港十四中 | 人群 | 南 | 1364 | |
23 | 舥艚第一小学 | 人群 | 南 | 1927 | |
24 | 舥艚第二小学 | 人群 | 南 | 2452 | |
25 | (略)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人群 | 东北 | 879 | |
26 | 江南高级中学 | 人群 | 西北 | 2390 | |
27 | 规划居住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 | 人群 | 东北 | 701 | |
28 | 规划居住用地2 | 人群 | 东南 | 864 | |
29 | 规划居住用地2 | 人群 | 东北 | 1551 | |
30 | 规划居住用地3 | 人群 | 东北 | 1727 | |
31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 人群 | 北 | 1886 | |
32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 人群 | 北 | 222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其它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拟通过琵琶山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引用《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入海排污口扩容设置论证报告》相关结论:入海排污口扩容后,污水排放规模由 12 万吨/天增加至 24 万吨/天,排污口初始稀释度略有变化、对海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略有增加,但都在环保可接受范围内。此外,从最大允许排水量分析,入海排污口能够满足排放规模增大的需求,在环境可容纳范围内。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NH3、H2S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综上,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应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因此,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企业项目厂区内对罐区设围堰, (略) 、污泥管、废水处理池、污泥均质池、次氯酸钠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及PAC和*酸钠储罐区、综合附属用房、泵区、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均采取较为有效的防漫流、防泄漏、防渗漏等工程控制措施,防止泄漏物污染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企业需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多段 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处理,通过琵琶山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采用连续排放方式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恶臭通过生物除臭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略) 、污泥管、废水处理池、污泥均质池、次氯酸钠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及PAC和*酸钠储罐区、综合附属用房、泵区、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装置安全控制;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位于龙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项目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项目对周围的大气、声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质量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则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 (略) 599号玉鸣园鹿城*号18幢1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7-*
项目审批部门: (略) 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工 0577-*
地址: (略) 龙湾 (略) 1号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告单位: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止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址:选址于江南涂围区内, (略) ,西至环城河, (略) ,北至疏港大道。
建设规模:一期规模*m3/d。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项目总占地面积*.60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敏感目标 | 保护内容 | 相对方位 | 环境功能区 | 距厂界大致距离(m) | |
1 | 永安社区 | 人群 | 南 | 二类区 | 1143 |
2 | 临港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108 | |
3 | 舥艚社区 | 人群 | 东南 | 1778 | |
4 | 中段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660 | |
5 | 七星社区 | 人群 | 南 | 1664 | |
6 | 炉头社区 | 人群 | 南 | 1930 | |
7 | 三园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300 | |
8 | 老陡门社区 | 人群 | 东南 | 2259 | |
9 | 方城浦社区 | 人群 | 东南 | 2320 | |
10 | 林家庄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914 | |
11 | 金家沿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724 | |
12 | 九龙河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275 | |
13 | 新桥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470 | |
14 | 陈处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918 | |
15 | 龙华社区 | 人群 | 西南 | 3177 | |
16 | (略) 社区 | 人群 | 西南 | 1752 | |
17 | 东门垟社区 | 人群 | 西南 | 2508 | |
18 | 石路社区 | 人群 | 西 | 1839 | |
19 | 监后垟社区 | 人群 | 西北 | 2310 | |
20 | 华中社区 | 人群 | 西北 | 1826 | |
21 | 儒桥头社区 | 人群 | 西北 | 2522 | |
22 | 龙港十四中 | 人群 | 南 | 1364 | |
23 | 舥艚第一小学 | 人群 | 南 | 1927 | |
24 | 舥艚第二小学 | 人群 | 南 | 2452 | |
25 | (略)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人群 | 东北 | 879 | |
26 | 江南高级中学 | 人群 | 西北 | 2390 | |
27 | 规划居住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 | 人群 | 东北 | 701 | |
28 | 规划居住用地2 | 人群 | 东南 | 864 | |
29 | 规划居住用地2 | 人群 | 东北 | 1551 | |
30 | 规划居住用地3 | 人群 | 东北 | 1727 | |
31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 人群 | 北 | 1886 | |
32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 人群 | 北 | 222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其它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拟通过琵琶山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引用《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入海排污口扩容设置论证报告》相关结论:入海排污口扩容后,污水排放规模由 12 万吨/天增加至 24 万吨/天,排污口初始稀释度略有变化、对海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略有增加,但都在环保可接受范围内。此外,从最大允许排水量分析,入海排污口能够满足排放规模增大的需求,在环境可容纳范围内。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NH3、H2S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综上,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应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因此,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企业项目厂区内对罐区设围堰, (略) 、污泥管、废水处理池、污泥均质池、次氯酸钠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及PAC和*酸钠储罐区、综合附属用房、泵区、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均采取较为有效的防漫流、防泄漏、防渗漏等工程控制措施,防止泄漏物污染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企业需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多段 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处理,通过琵琶山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采用连续排放方式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恶臭通过生物除臭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略) 、污泥管、废水处理池、污泥均质池、次氯酸钠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及PAC和*酸钠储罐区、综合附属用房、泵区、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装置安全控制;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位于龙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项目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项目对周围的大气、声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质量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则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 (略) 599号玉鸣园鹿城*号18幢1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7-*
项目审批部门: (略) 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工 0577-*
地址: (略) 龙湾 (略) 1号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告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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