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为县级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发展大道、西至省道235、东至盐河边、 (略) ( (略) 西延)。
规划用地面积为5.5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0.1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中新材料产业主要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家纺面料纺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要有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内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区域公众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规划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公众参与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2345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12日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为县级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发展大道、西至省道235、东至盐河边、 (略) ( (略) 西延)。
规划用地面积为5.5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0.1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中新材料产业主要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家纺面料纺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要有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内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区域公众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规划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公众参与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2345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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