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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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新疆祥达 (略)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8.22

公众参与说明-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2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

塔城地区

托里国 (略)

新疆化 (略) (略)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版)

3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 公示稿

(略)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盖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新疆祥达 (略)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8.22

公众参与说明-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2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

塔城地区

托里国 (略)

新疆化 (略) (略)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塔城国家电投2×*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版)

3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 公示稿

(略)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盖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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