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美领犇牛公司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河池美领犇牛公司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河池美领犇牛公司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公众参与要求,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宜州区庆远镇叶茂村廖村屯(G323金 (略) 旁)
项目概要:养殖基地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育肥栏舍*平方米,母牛养殖栏舍8000平方米,种牛养殖栏舍800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设工程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计划年育肥牛出栏量达*头以上。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河池美领犇牛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宜州区庆 (略) 东安置区C栋3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102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 (略) 址链接:
http://**_*.html,点击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三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广西河池美领犇牛 (略)
2024年9月12日
河池美领犇牛公司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公众参与要求,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新建肉牛养殖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宜州区庆远镇叶茂村廖村屯(G323金 (略) 旁)
项目概要:养殖基地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育肥栏舍*平方米,母牛养殖栏舍8000平方米,种牛养殖栏舍800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设工程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计划年育肥牛出栏量达*头以上。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河池美领犇牛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宜州区庆 (略) 东安置区C栋3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102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 (略) 址链接:
http://**_*.html,点击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三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广西河池美领犇牛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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