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西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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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西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止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租赁于灵 (略) 2162-2210号( (略) 内1-5层生产车间),租赁总建筑面积*.47m2,最终达到年产*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车

间最近距离/m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1#百丈村

120.*

27.*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类

西侧

30

约2500人

*二级标准

2#苍南外国语学校

120.*

27.*

师生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南侧

468

约2520人

3#塘下村

120.*

27.*

居民

东侧

573

约2500人

4#山南村

120.*

27.*

居民

北侧

591

约2000人

5#沪山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1222

约1800人

6#新浦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1613

约1500人

7#灵溪八中

120.*

27.*

师生

西北侧

1828

约1255人

8#山北底村

120.*

27.*

居民

北侧

2224

约200人

9#高黎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844

约1500人

10#苍南县树人学校

120.*

27.*

师生

东侧

1267

约1360人

11#三禾村委会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411

约10人

12#六合禅寺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477

约25人

13#沈庄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621

约200人

14#上汇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855

约850人

15#下汇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283

约1500人

16#苍南县星海学校

120.*

27.*

师生

东南侧

1121

约960人

17#华山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915

约1800人

18#大浃头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420

约2500人

19#上刘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104

约200人

20#红星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757

约2000人

21#苍 (略)

120.*

27.*

医患

东南侧

2274

约1850人

22#灵溪镇渎浦中学

120.*

27.*

师生

南侧

1446

约3100人

23#渎浦村

120.*

27.*

居民

南侧

1315

约2600人

24#浙江省苍南中学

120.*

27.*

师生

西南侧

1644

约2500人

25#滨河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407

约4200人

26#城北社区

120.*

27.*

居民

北侧

358

约7700人

27#苍 (略)

120.*

27.*

医患

西侧

456

约1000人

28#渎浦小学

120.*

27.*

师生

东南侧

1598

约2000人

29#苍南县政府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1505

约600人

30#站前小学

120.*

27.*

师生

西侧

815

约1440人

①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257

/

②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北侧

327

/

③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406

/

④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1111

/

⑤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1975

/

⑥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侧

1789

/

⑦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731

/

水环境

附近内河

120.*

27.*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

东侧

80

/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百丈村

120.*

27.*

居民

土壤环境

/

西侧

30

/

*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2年(1~6月)》,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为73. 1%,2022年1~6月份所有出水指标均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较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a)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等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西、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到达东、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到达附近敏感保护目标西侧百丈村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值叠加后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柔印印刷版清洗废水通过“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拉丝冷却水通过过滤、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

2、废气:拉丝、淋膜复合、吹膜及回用造粒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2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彩印(含调配)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柔印工序使用低VOCs原辅料,有机废气通过车间自然通风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四 年 九 月 十二 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9月12日起,截止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租赁于灵 (略) 2162-2210号( (略) 内1-5层生产车间),租赁总建筑面积*.47m2,最终达到年产*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车

间最近距离/m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1#百丈村

120.*

27.*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类

西侧

30

约2500人

*二级标准

2#苍南外国语学校

120.*

27.*

师生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南侧

468

约2520人

3#塘下村

120.*

27.*

居民

东侧

573

约2500人

4#山南村

120.*

27.*

居民

北侧

591

约2000人

5#沪山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1222

约1800人

6#新浦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1613

约1500人

7#灵溪八中

120.*

27.*

师生

西北侧

1828

约1255人

8#山北底村

120.*

27.*

居民

北侧

2224

约200人

9#高黎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844

约1500人

10#苍南县树人学校

120.*

27.*

师生

东侧

1267

约1360人

11#三禾村委会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411

约10人

12#六合禅寺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477

约25人

13#沈庄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621

约200人

14#上汇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855

约850人

15#下汇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283

约1500人

16#苍南县星海学校

120.*

27.*

师生

东南侧

1121

约960人

17#华山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915

约1800人

18#大浃头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420

约2500人

19#上刘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104

约200人

20#红星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1757

约2000人

21#苍 (略)

120.*

27.*

医患

东南侧

2274

约1850人

22#灵溪镇渎浦中学

120.*

27.*

师生

南侧

1446

约3100人

23#渎浦村

120.*

27.*

居民

南侧

1315

约2600人

24#浙江省苍南中学

120.*

27.*

师生

西南侧

1644

约2500人

25#滨河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407

约4200人

26#城北社区

120.*

27.*

居民

北侧

358

约7700人

27#苍 (略)

120.*

27.*

医患

西侧

456

约1000人

28#渎浦小学

120.*

27.*

师生

东南侧

1598

约2000人

29#苍南县政府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1505

约600人

30#站前小学

120.*

27.*

师生

西侧

815

约1440人

①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1257

/

②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北侧

327

/

③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406

/

④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1111

/

⑤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南侧

1975

/

⑥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侧

1789

/

⑦规划居住用地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2731

/

水环境

附近内河

120.*

27.*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

东侧

80

/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百丈村

120.*

27.*

居民

土壤环境

/

西侧

30

/

*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2年(1~6月)》,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为73. 1%,2022年1~6月份所有出水指标均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较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a)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等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西、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到达东、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到达附近敏感保护目标西侧百丈村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值叠加后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柔印印刷版清洗废水通过“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拉丝冷却水通过过滤、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

2、废气:拉丝、淋膜复合、吹膜及回用造粒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2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彩印(含调配)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柔印工序使用低VOCs原辅料,有机废气通过车间自然通风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四 年 九 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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