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恒泰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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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舒城恒泰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206国道西侧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恒泰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恒泰 (略) 位于 (略)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206国道西侧,进行征地9002.9m2,项目建成后形成日处理300吨的炉渣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炉渣生产过程中物料装卸、上料、破碎、筛分、物料堆存等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炉渣原料堆场为封闭结构厂房,卸料口设置喷雾装置,装卸料时开启,装卸时尽量减小物料装卸高度差,降低装卸起尘量;上料粉尘经投料口顶部安装喷雾系统进行降尘,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厂区内地面 (略) 面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出场前应对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装载后不得超过车辆车厢板高度,装载完成后必须盖上厢盖,全程密闭化运输。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满足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废水主要经污水罐收集后,适当添加絮凝剂预处理(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板式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清水经清水罐后,用于项目生产使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包括车辆清洗废水、作业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 (略)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30m3)一起经厂区截流沟排入污水罐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加工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未燃料、压滤机污泥、袋式收集粉尘、废包材、废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未燃垃圾收集暂存于未燃料仓库,每两天跟随原料运输车辆送回舒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破碎粉尘采用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回用于生产;絮凝剂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罐沉渣为定期清掏,压滤机压制泥饼及污水罐沉渣暂存于污泥贮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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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206国道西侧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恒泰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恒泰 (略) 位于 (略)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206国道西侧,进行征地9002.9m2,项目建成后形成日处理300吨的炉渣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炉渣生产过程中物料装卸、上料、破碎、筛分、物料堆存等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炉渣原料堆场为封闭结构厂房,卸料口设置喷雾装置,装卸料时开启,装卸时尽量减小物料装卸高度差,降低装卸起尘量;上料粉尘经投料口顶部安装喷雾系统进行降尘,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厂区内地面 (略) 面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出场前应对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装载后不得超过车辆车厢板高度,装载完成后必须盖上厢盖,全程密闭化运输。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满足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废水主要经污水罐收集后,适当添加絮凝剂预处理(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板式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清水经清水罐后,用于项目生产使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包括车辆清洗废水、作业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 (略)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30m3)一起经厂区截流沟排入污水罐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加工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未燃料、压滤机污泥、袋式收集粉尘、废包材、废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未燃垃圾收集暂存于未燃料仓库,每两天跟随原料运输车辆送回舒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破碎粉尘采用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回用于生产;絮凝剂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罐沉渣为定期清掏,压滤机压制泥饼及污水罐沉渣暂存于污泥贮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舒城恒泰 (略) 舒城县恒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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