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 (略) :
(略) 提出的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
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涉及大丰镇盐*村、桥头镇沙土村和文儒镇良田村共3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总长*m,其中主管DN300长3639m,支管DN200长9507m、De160长2069m,接户管De160总长6185m、De110总长6185m,收集槽619座,成品塑料Φ315结合井619座,破 (略) 面9693m2,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10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7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25hm2,临时占地面积6.42hm2,占地类型包括草地0.65hm2、林地0.07hm2、交通运输用地5.31hm2和其他土地0.64hm2。本工程总挖方2.*m3,含表土剥离0.*m3;总填方1.*m3,含表土回覆0.*m3;无借方,余方0.*m3,余方包括一般土石方0.*m3,摊平于管道沿线草地、林地、其他土地、路肩、土路基施工便道处;破除硬化层产生混凝土弃渣0.*m3,由海南 (略) 根据许可进行消纳处置。项目总投资3450.*元,其中土建投资2621.*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预计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
我局委托海南 (略) 对《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海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琼财非税〔2014〕1540号)中的第十二条规定,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澄迈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你司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报澄迈县水务局备案。?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4日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 (略) :
(略) 提出的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
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涉及大丰镇盐*村、桥头镇沙土村和文儒镇良田村共3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总长*m,其中主管DN300长3639m,支管DN200长9507m、De160长2069m,接户管De160总长6185m、De110总长6185m,收集槽619座,成品塑料Φ315结合井619座,破 (略) 面9693m2,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10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7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25hm2,临时占地面积6.42hm2,占地类型包括草地0.65hm2、林地0.07hm2、交通运输用地5.31hm2和其他土地0.64hm2。本工程总挖方2.*m3,含表土剥离0.*m3;总填方1.*m3,含表土回覆0.*m3;无借方,余方0.*m3,余方包括一般土石方0.*m3,摊平于管道沿线草地、林地、其他土地、路肩、土路基施工便道处;破除硬化层产生混凝土弃渣0.*m3,由海南 (略) 根据许可进行消纳处置。项目总投资3450.*元,其中土建投资2621.*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预计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
我局委托海南 (略) 对《澄迈县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海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琼财非税〔2014〕1540号)中的第十二条规定,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澄迈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你司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报澄迈县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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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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