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及验证(续作)项目(HL-C3井、HL-C4井) | 阿左旗 | 内蒙古煤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为位于阿左旗贺兰山煤田的煤层气勘查项目,拟建设两口勘探井:HL-C3和HL-C4,钻探工程总工作量2800m,井场2座,占地面积均为4800m2。建设内容主要为:钻前井场建设,道路平整及办公生活区的建设、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录井、测井、下套管和固井等)、压裂试采工程(包括射孔、压裂和地面排采等)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储运工 (略) 工程(临 (略) 1.53km)、水源池、沉淀池/放喷燃烧池、泥浆罐车、管材区、岩芯区、油料库、废料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2.68%。 | 报告表 | 宁夏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勘探期应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施工扬尘、井场平整、表土回填产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试气工程产生的燃烧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应限值要求;同时,工程机械应选用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限值要求的柴油发电机。 2.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待钻井结束,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勘探期的钻进及固井各工段要以封隔井下地下含水层为原则,通过采取有效工程措施,防止下钻过程中污染地下水。对井场沉淀池、施工场地及涉水沟管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地表积水。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跑、冒、滴、漏等情况的管理,坚决防止污染物渗漏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4.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各施工时间段的作业噪声限值,勘探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压裂返排液、含油废棉纱、井喷等事故状态下含原油的土壤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机油由修理厂家带走,不在场内暂存,压裂返排液循环使用,待勘探结束后,压裂返排液、含油土壤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危险废物暂存区的污油罐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抹布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勘探工程应确保产生的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泥浆应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钻井结束后,沉淀池内最终剩余部分由罐车暂存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固化处理。剥离表土单独,并苫盖、拦挡防护,用于完井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项目在施工、勘探期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不得勘探工程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勘探期结束后,应对不具备开采价值的井口采取永久封井措施,及时拆除、平整勘探井场,并对人为扰动区域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切实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若具有继续开采价值,需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7. 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结合勘探工程特点,细化完善各类突发应急事故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勘探工作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及验证(续作)项目(HL-C3井、HL-C4井) | 阿左旗 | 内蒙古煤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为位于阿左旗贺兰山煤田的煤层气勘查项目,拟建设两口勘探井:HL-C3和HL-C4,钻探工程总工作量2800m,井场2座,占地面积均为4800m2。建设内容主要为:钻前井场建设,道路平整及办公生活区的建设、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录井、测井、下套管和固井等)、压裂试采工程(包括射孔、压裂和地面排采等)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储运工 (略) 工程(临 (略) 1.53km)、水源池、沉淀池/放喷燃烧池、泥浆罐车、管材区、岩芯区、油料库、废料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2.68%。 | 报告表 | 宁夏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勘探期应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施工扬尘、井场平整、表土回填产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试气工程产生的燃烧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应限值要求;同时,工程机械应选用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限值要求的柴油发电机。 2.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待钻井结束,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勘探期的钻进及固井各工段要以封隔井下地下含水层为原则,通过采取有效工程措施,防止下钻过程中污染地下水。对井场沉淀池、施工场地及涉水沟管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地表积水。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跑、冒、滴、漏等情况的管理,坚决防止污染物渗漏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4.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各施工时间段的作业噪声限值,勘探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压裂返排液、含油废棉纱、井喷等事故状态下含原油的土壤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机油由修理厂家带走,不在场内暂存,压裂返排液循环使用,待勘探结束后,压裂返排液、含油土壤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危险废物暂存区的污油罐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抹布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勘探工程应确保产生的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泥浆应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钻井结束后,沉淀池内最终剩余部分由罐车暂存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固化处理。剥离表土单独,并苫盖、拦挡防护,用于完井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项目在施工、勘探期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不得勘探工程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勘探期结束后,应对不具备开采价值的井口采取永久封井措施,及时拆除、平整勘探井场,并对人为扰动区域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切实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若具有继续开采价值,需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7. 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结合勘探工程特点,细化完善各类突发应急事故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勘探工作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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