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供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供热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中节能(肥西) (略) 预留用地内 | ||
建设单位: | 中节能(肥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物料接收与储存系统、干化系统、热解系统(含燃料供应)、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治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日处理50t园林废弃物的规模,年产蒸汽约* (略) 污泥协同处置项目,为污泥干化提供部分能源供应。项目已经肥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6-*-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要求,根据《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开展颗粒物浓度监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该项目循环冷却塔补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物料接收运输过程粉尘、热解燃烧废气和固体产物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经1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湿式脱酸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须规范化设置采样孔。 (3)地表水环境:职工生活污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生产废 (略) 污泥协同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接管至中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产物、除尘器集尘灰、废布袋等一般性固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供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供热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中节能(肥西) (略) 预留用地内 | ||
建设单位: | 中节能(肥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物料接收与储存系统、干化系统、热解系统(含燃料供应)、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治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日处理50t园林废弃物的规模,年产蒸汽约* (略) 污泥协同处置项目,为污泥干化提供部分能源供应。项目已经肥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6-*-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要求,根据《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开展颗粒物浓度监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该项目循环冷却塔补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物料接收运输过程粉尘、热解燃烧废气和固体产物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经1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湿式脱酸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须规范化设置采样孔。 (3)地表水环境:职工生活污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生产废 (略) 污泥协同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接管至中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产物、除尘器集尘灰、废布袋等一般性固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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