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新市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略) 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050号 (略) 镇孟溪村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64公顷即9.99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项目通过新增经开区(新市园)约40亩工业土地,新增电池组装线、自动流延机、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等先进设备,形成年产2000套应用于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高效清洁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电堆及集成应用系统项目。 (略) 镇孟溪村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征收用途为工业用地。为确保此次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征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孟溪村实际,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略) 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新市镇(2024)050号地块征收项目
2、项目范围:050号 (略) 镇孟溪村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64公顷即9.99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3、项目内容:项目通过新增经开区(新市园)约40亩工业土地,新增电池组装线、自动流延机、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等先进设备,形成年产2000套应用于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高效清洁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电堆及集成应用系统项目。 (略) 镇孟溪村西坝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征收用途为工业用地。为确保此次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征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孟溪村实际,制定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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