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
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
报来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17-01-*)。项目 (略) 众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镇金凤村委会六逢村(沙院第二机砖厂)。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90平方米,包含原料堆场和回收利用和再加工生产线场地。主要建设回收利用和再加工生产线等(年处理建筑垃圾 30 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为204.*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 (略) 众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众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报来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众铭城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17-01-*)。项目 (略) 众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镇金凤村委会六逢村(沙院第二机砖厂)。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90平方米,包含原料堆场和回收利用和再加工生产线场地。主要建设回收利用和再加工生产线等(年处理建筑垃圾 30 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为204.*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 (略) 众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众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