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农业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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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农业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凉山州越西县大花镇大花村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8栋*平方米,干草棚1座864平方米,青贮池1座1500立方米,隔离牛舍1栋990平方米,处置中心288平方米,精辅料库360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2444.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同时配套园区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二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10栋*平方米,青贮池2座4000立方米,隔离牛舍1栋99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一期、二期同步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联系人:易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可能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和其他组织。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http://**_MB6U6why2ng 提取码:qq99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查阅。

2、本项目公众参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2024年9月5日

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越西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凉山州越西县大花镇大花村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8栋*平方米,干草棚1座864平方米,青贮池1座1500立方米,隔离牛舍1栋990平方米,处置中心288平方米,精辅料库360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2444.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同时配套园区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二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10栋*平方米,青贮池2座4000立方米,隔离牛舍1栋99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一期、二期同步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联系人:易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可能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和其他组织。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http://**_MB6U6why2ng 提取码:qq99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查阅。

2、本项目公众参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越西县农业和文化 (略)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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