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8月21日, (略) 国泰 (略) 根据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泰岱环审报告表[2022]第34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岱岳区范镇工业园范东村(范镇工业项目聚集区) (略) 国泰 (略) 院内,项目年产猫粮*吨、犬粮*吨,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9月由南京 (略) 编制,2022年10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泰岱环审报告表[2022]第34号)。项目工程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项目建设至建成过程中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国泰 (略) 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内容为建设3条生产线,实际建设1条,设备台套数与环评相比有所减少,详见表2-3。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浓缩冷凝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浓缩冷凝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排入岱岳新兴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外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均采取密闭措施,验收期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杂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试剂及废液和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委托厂家回收处理;杂质、废滤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试剂及废液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2024年7月18~19日,由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
1、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5个排气筒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6×10-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ND(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均为421u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COD最大浓度为124mg/L,BOD5最大浓度为42mg/L,SS最大浓度为66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66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1.18mg/L,全盐量最大浓度为580mg/L。生活污水排放口COD最大浓度为172mg/L,BOD5最大浓度为51.3mg/L,SS最大浓度为73mg/L,氨氮最大浓度为4.1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A等级标准和岱岳新兴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点位,1#~4#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公司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按年工作6000h计算,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122t/a(<0.1695t/a),SO2排放量为0(<0.57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45t/a(<1.002t/a)。满足环评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1695t/a、0.576t/a、1.00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主要是瀛汶河,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725m的马庄村,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敏感点住户基本无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检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达标,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完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相关记录。
3、完善危废间室内外标识牌、危废台账,确保危废的储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4、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
验收组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8月21日, (略) 国泰 (略) 根据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泰岱环审报告表[2022]第34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岱岳区范镇工业园范东村(范镇工业项目聚集区) (略) 国泰 (略) 院内,项目年产猫粮*吨、犬粮*吨,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9月由南京 (略) 编制,2022年10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泰岱环审报告表[2022]第34号)。项目工程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项目建设至建成过程中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国泰 (略) 年产*吨宠物中高端膨化食品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内容为建设3条生产线,实际建设1条,设备台套数与环评相比有所减少,详见表2-3。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浓缩冷凝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浓缩冷凝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排入岱岳新兴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外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均采取密闭措施,验收期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杂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试剂及废液和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委托厂家回收处理;杂质、废滤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试剂及废液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2024年7月18~19日,由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
1、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5个排气筒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6×10-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ND(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均为421u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COD最大浓度为124mg/L,BOD5最大浓度为42mg/L,SS最大浓度为66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66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1.18mg/L,全盐量最大浓度为580mg/L。生活污水排放口COD最大浓度为172mg/L,BOD5最大浓度为51.3mg/L,SS最大浓度为73mg/L,氨氮最大浓度为4.1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A等级标准和岱岳新兴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点位,1#~4#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公司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按年工作6000h计算,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122t/a(<0.1695t/a),SO2排放量为0(<0.57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45t/a(<1.002t/a)。满足环评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1695t/a、0.576t/a、1.00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主要是瀛汶河,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725m的马庄村,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敏感点住户基本无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检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达标,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完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相关记录。
3、完善危废间室内外标识牌、危废台账,确保危废的储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4、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
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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