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河区符合利息补贴申报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公示
关于对东河区符合利息补贴申报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50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利息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东河区财政局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对申报利息补贴的小微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梳理核对。经核对,东河区共571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利息补贴专项资金政策,剔除人行减息金额后仍需补贴金额共计140.*元。现将我区571户符合利息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于9月20日前反映至东河区财政局金融股,联系电话*。
附件:东河区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个体工商户)明细表(1).xlsx
东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50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利息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东河区财政局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对申报利息补贴的小微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梳理核对。经核对,东河区共571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利息补贴专项资金政策,剔除人行减息金额后仍需补贴金额共计140.*元。现将我区571户符合利息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于9月20日前反映至东河区财政局金融股,联系电话*。
附件:东河区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个体工商户)明细表(1).xlsx
东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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