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清俞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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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清俞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清俞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清俞 (略) 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江苏清俞 (略) 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魏集镇小魏庄东侧

建设单位

江苏清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润中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9月13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江苏清俞 (略) 拟投资*元,与 (略) 睢宁县魏集镇小魏庄东侧,新建厂房*平方米、办公用房3300平方米,建设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1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废水配套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 (略) 面、车辆等清洗;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缺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实行封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作 (略) 应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设置雾炮降尘,现 (略) ,砂、石碓场 (略) 覆盖。运营期项目木料加工工序、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中央除尘收集装置负压收集,再经共用的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个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封边工序设置独立封闭隔间,封闭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再经半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个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提高工艺操作密闭性、加强操作管理、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胶瓶(袋)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局部吸声、隔声,控制施工区车辆及设备操作封闭,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特别是临近敏感点的影响。运行过程中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与检修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清俞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清俞 (略) 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江苏清俞 (略) 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魏集镇小魏庄东侧

建设单位

江苏清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润中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9月13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江苏清俞 (略) 拟投资*元,与 (略) 睢宁县魏集镇小魏庄东侧,新建厂房*平方米、办公用房3300平方米,建设年产*套智能家居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1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废水配套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 (略) 面、车辆等清洗;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缺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实行封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作 (略) 应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设置雾炮降尘,现 (略) ,砂、石碓场 (略) 覆盖。运营期项目木料加工工序、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中央除尘收集装置负压收集,再经共用的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个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封边工序设置独立封闭隔间,封闭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再经半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个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提高工艺操作密闭性、加强操作管理、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胶瓶(袋)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局部吸声、隔声,控制施工区车辆及设备操作封闭,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特别是临近敏感点的影响。运行过程中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与检修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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