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芯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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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徐明高速以西、 (略) 南

建设单位

安徽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50余亩,位于 (略) 五河县徐明高速以西、 (略) 南,项目拟购置喷砂机、超声波清洗机、高温烘烤机、封装机、烤箱、真空打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半导体零部件的精密加工、修复、清洗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件精密部件再生修复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喷砂粉尘及熔射粉尘经密闭操作间负压收集后通过5套高效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本项目碱性废气氨经液洗槽顶部密闭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2套二级酸雾喷淋塔处理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酸性废气包括NOx、HCl、HF、硫酸雾,废气经液洗槽顶部密闭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3套四级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3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7)排放;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 (略) (略) 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由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分质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污染物含量较低,通过厂区总排口直排。

3、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为废砂料、废铝渣、废包装材料及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 (略) 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为各类酸碱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和废劳保用品等,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 (略) 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编码2401-*-04-01-*。

《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安徽芯 (略) 安徽芯泉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精密加工、修复、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徐明高速以西、 (略) 南

建设单位

安徽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50余亩,位于 (略) 五河县徐明高速以西、 (略) 南,项目拟购置喷砂机、超声波清洗机、高温烘烤机、封装机、烤箱、真空打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半导体零部件的精密加工、修复、清洗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件精密部件再生修复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喷砂粉尘及熔射粉尘经密闭操作间负压收集后通过5套高效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本项目碱性废气氨经液洗槽顶部密闭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2套二级酸雾喷淋塔处理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酸性废气包括NOx、HCl、HF、硫酸雾,废气经液洗槽顶部密闭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3套四级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3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7)排放;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 (略) (略) 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由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分质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污染物含量较低,通过厂区总排口直排。

3、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为废砂料、废铝渣、废包装材料及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 (略) 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为各类酸碱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和废劳保用品等,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 (略) 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编码240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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