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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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管理局于2023年启动了《 (略) 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现将《 (略) 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 (略) 行政辖区范围, (略) 辖区贵池区和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3个县及九华山风景区。

2、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3、规划重点: (略)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转运、处理设施及环卫设施布局。

4、规划目标: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定时定点投放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县城、乡镇、农村整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市建成2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个分类示范村。

2035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城乡居民普遍形成自觉分类投放大幅提升,分类成效凸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全市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理率达100%,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体系。

5、全市垃圾处理统筹规划:

其他垃圾:东至县的其他垃圾由本县收集焚烧处理,市域其他地区的其他垃圾均分类收集运到池州中心城区处理。

可回收物:由市或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类别进行收集再资源化利用;

厨余垃圾:全市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到池州中心城区处理(其中石台县近期利用县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处理);

有害垃圾:市域有害垃圾 (略) 级有害垃圾贮存站、县有害垃圾暂存站,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经分拣后分门别类进行后续运输、处置, (略) 场化运行的模式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

6、规划布局:

(1)处理设施布局:

市级设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分拣拆解中心。

县区级设施: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石台县厨余垃圾处置中心。

(2)转运设施布局:规划贵池区设置垃圾转运站42处(其中中心城区30处);东至县设置垃圾转运站19处(县城5处);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设置垃圾转运站17处(县城4处);石台县设置垃圾转运站8处(县城1处)。

(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设置:中心城区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处。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根据《 (略) 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根据小区人口规模、可用地大小等分别采用A(30㎡)、B(20㎡)、C类(12㎡)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在建小区,由建设单位按照导则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已建小区,在社居委、物业配合下,根据多数居民意愿,选择集中绿地或其他空地,靠近小区出入口附近、 (略) 的位置,按照《导则》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7、近期建设项目:

近 (略) 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市级有害垃圾贮存站、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市大件垃圾分拣拆解中心、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7处)、各县区垃圾转运站(12处)。

8、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

9、联系方式: (略) 管理局0566-*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管理局于2023年启动了《 (略) 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现将《 (略) 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 (略) 行政辖区范围, (略) 辖区贵池区和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3个县及九华山风景区。

2、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3、规划重点: (略)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转运、处理设施及环卫设施布局。

4、规划目标: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定时定点投放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县城、乡镇、农村整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市建成2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个分类示范村。

2035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城乡居民普遍形成自觉分类投放大幅提升,分类成效凸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全市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理率达100%,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体系。

5、全市垃圾处理统筹规划:

其他垃圾:东至县的其他垃圾由本县收集焚烧处理,市域其他地区的其他垃圾均分类收集运到池州中心城区处理。

可回收物:由市或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类别进行收集再资源化利用;

厨余垃圾:全市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到池州中心城区处理(其中石台县近期利用县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处理);

有害垃圾:市域有害垃圾 (略) 级有害垃圾贮存站、县有害垃圾暂存站,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经分拣后分门别类进行后续运输、处置, (略) 场化运行的模式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

6、规划布局:

(1)处理设施布局:

市级设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分拣拆解中心。

县区级设施: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石台县厨余垃圾处置中心。

(2)转运设施布局:规划贵池区设置垃圾转运站42处(其中中心城区30处);东至县设置垃圾转运站19处(县城5处);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设置垃圾转运站17处(县城4处);石台县设置垃圾转运站8处(县城1处)。

(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设置:中心城区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处。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根据《 (略) 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根据小区人口规模、可用地大小等分别采用A(30㎡)、B(20㎡)、C类(12㎡)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在建小区,由建设单位按照导则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已建小区,在社居委、物业配合下,根据多数居民意愿,选择集中绿地或其他空地,靠近小区出入口附近、 (略) 的位置,按照《导则》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7、近期建设项目:

近 (略) 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市级有害垃圾贮存站、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市大件垃圾分拣拆解中心、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7处)、各县区垃圾转运站(12处)。

8、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

9、联系方式: (略) 管理局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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