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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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略) 包河区融媒体中心:

报来《关于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函复。

一、原则同意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

二、本项 (略) 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骆岗街道繁华大道、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等区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包河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台数字化系统;升级台站智能运维管理系统;新建智能演播室系统;包河区 (略) 媒资库建设及等保系统升级。

三、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区财政(争取文化产业建设资金及上级发改部门定向扶持资金)

四、 (略) 包河区融媒体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406-*-04-05-*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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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包河区融媒体中心:

报来《关于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函复。

一、原则同意包河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升级及制播能力提升项目立项。

二、本项 (略) 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骆岗街道繁华大道、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等区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包河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台数字化系统;升级台站智能运维管理系统;新建智能演播室系统;包河区 (略) 媒资库建设及等保系统升级。

三、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区财政(争取文化产业建设资金及上级发改部门定向扶持资金)

四、 (略) 包河区融媒体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406-*-04-05-*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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