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包河 (略) :
报来《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安 (略) 对安徽省城建 (略) (略) 编制的《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本项 (略) 包河区淝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围合地块, (略) 政设施(公共停车场),占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建和智能化两部分:基建包括新建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48个,含充电停车位192个,充电模块总功率*kW)及管理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 (略) 及附属设施等;智能化包括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与反向寻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工程、 (略) 工程。
三、工程总概算为9999.*元,其中基建为9617.*元,智能化为382元,资金来源:区财政,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复函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用地、规划等相关报建手续,确保工程规范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10-*-04-01-*
附件:安 (略) 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略) 包河 (略) :
报来《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安 (略) 对安徽省城建 (略) (略) 编制的《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本项 (略) 包河区淝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围合地块, (略) 政设施(公共停车场),占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建和智能化两部分:基建包括新建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48个,含充电停车位192个,充电模块总功率*kW)及管理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 (略) 及附属设施等;智能化包括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与反向寻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工程、 (略) 工程。
三、工程总概算为9999.*元,其中基建为9617.*元,智能化为382元,资金来源:区财政,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复函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用地、规划等相关报建手续,确保工程规范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10-*-04-01-*
附件:安 (略) 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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