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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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大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新宁县万塘乡横桥村老虎坨

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投资1667.*元在新宁县万塘乡横桥村老虎坨建设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项目拟采用“调节池+均质池+一级反硝化+一级硝化+二级反硝化+二级硝化+超滤+高效混凝+一级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深度处理A/O+浸没式MBR+二级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深度脱氮”处理工艺,对现有2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增加1套处理规模及工艺相同的渗滤液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400m3/d。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51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严禁跑、冒、滴、漏;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区化粪池设施处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临时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装置产生的废气引入旁边填埋气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进行燃烧发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各类固度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妥善处置。

2、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餐厨沼液和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后经专管依旧排入新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夫夷水。项目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化学品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按要求做好分区底层加固、覆膜、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前端处理池采用封闭处理,后端渗滤液处理车间和深度处理车间均位于室内,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废气引入旁边填埋气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进行燃烧发电,确保厂界 NH3、H2S、臭气浓度等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无危害的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芬顿铁泥、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6、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仍执行现有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即CODcr:10.5t/a、*:2.5t/a。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环境风险,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应对和有效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8、项目其他措施要求按原环评审批意见不变。

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于2023年10月31日在环评爱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环评报告书初步完成后,在环评爱 (略) (略) 报(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十个工作日。项目评审后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在环评爱 (略) (略) 报(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7日)进行了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十个工作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项目报批前,通过全国建设 (略) 网站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本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集到反馈信息。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大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新宁县万塘乡横桥村老虎坨

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投资1667.*元在新宁县万塘乡横桥村老虎坨建设新宁县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项目拟采用“调节池+均质池+一级反硝化+一级硝化+二级反硝化+二级硝化+超滤+高效混凝+一级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深度处理A/O+浸没式MBR+二级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深度脱氮”处理工艺,对现有2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增加1套处理规模及工艺相同的渗滤液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400m3/d。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51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严禁跑、冒、滴、漏;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区化粪池设施处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临时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装置产生的废气引入旁边填埋气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进行燃烧发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各类固度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妥善处置。

2、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餐厨沼液和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后经专管依旧排入新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夫夷水。项目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化学品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按要求做好分区底层加固、覆膜、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前端处理池采用封闭处理,后端渗滤液处理车间和深度处理车间均位于室内,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废气引入旁边填埋气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进行燃烧发电,确保厂界 NH3、H2S、臭气浓度等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无危害的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芬顿铁泥、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6、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仍执行现有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即CODcr:10.5t/a、*:2.5t/a。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环境风险,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应对和有效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8、项目其他措施要求按原环评审批意见不变。

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于2023年10月31日在环评爱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环评报告书初步完成后,在环评爱 (略) (略) 报(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十个工作日。项目评审后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在环评爱 (略) (略) 报(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7日)进行了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十个工作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项目报批前,通过全国建设 (略) 网站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本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集到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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