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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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

  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4〕91号

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请示》(景政请字〔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58号), 现因2024年7月28日“格美”台风登*,杨岔河河道山洪爆发,对原项目建设区域影响较大,景山镇再次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际勘察,数据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偏差较大,无法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同时按照最新项目工程量,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申请,依据中恺 (略)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评估意见的报告》(中恺审字[2024]-JLCC-04)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 (略) 调整修改后的《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

  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治理杨岔河流域杨岔河村段河道长度1646.86m;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新建 (略) 2571.07m,新建高标准农田排水渠903.62m。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1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67.*元。

  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58号)予以废止。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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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

  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4〕91号

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请示》(景政请字〔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58号), 现因2024年7月28日“格美”台风登*,杨岔河河道山洪爆发,对原项目建设区域影响较大,景山镇再次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际勘察,数据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偏差较大,无法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同时按照最新项目工程量,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申请,依据中恺 (略)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评估意见的报告》(中恺审字[2024]-JLCC-04)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 (略) 调整修改后的《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

  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治理杨岔河流域杨岔河村段河道长度1646.86m;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新建 (略) 2571.07m,新建高标准农田排水渠903.62m。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1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67.*元。

  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景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景山镇杨岔河村“百村示范”创建河道防洪治理及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58号)予以废止。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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