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海洋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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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海洋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钦州市海洋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转来《 (略) 审计局审计报告》(钦审金报〔2024〕8号)已收悉,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未举办培训编制培训费预算、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等10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切实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举办培训编制培训费预算”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市海洋局编制本单位2023年培训费*元。经核查,市海洋局2023年无实际培训支出,且在“培训费”科目核算个人外出参训差旅费*元。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根据整改要求,对2023年度账务进行反结账工作,把“培训费”调整到“差旅费”。今后,我局将根据《 (略) 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钦市财行〔2018〕154号)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编实编准部门预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局2023年12月记账123号凭证

二、关于“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会计账“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为*元,决算报表“长期借款”为*元,无依据少计长期借款*元,其中:2014年少计*元、2015年少计*元、2019年少计*元。

审计指出后,海监支队坚持立行立改,经支队财务与财政局国库科刘钦丽电话对接, (略) 2023年部门决算已上报财政部,且已经 (略) 直各单位,目前决算系统已经关闭不能修改。根据财政局国库科和审计组的指导意见,我单位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在年初数调整表中把“长期借款”金额调整与会计账一致,并严格执行我局的《 (略) 海洋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在以后的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中按照真实数据编报决算报表,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三、关于“违规使用定额公用经费购买运动服装2895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3月,市 (略) 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组织的“三八”国际妇女节趣味运动会,违规使用本单位定额公用经费为职工购买运动服装15套,共2895元。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6月13日全部回收这15件文化衫,作为海洋妇女志愿者服装,以后需要统一服装的活动将在这15件文化衫调剂使用。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回收服装的相关相片

四、关于“违规长期出借财政资金”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一)2004年至2018年期间,市海洋局向二层单位借出财政资金共*元,至2023年12月仍在“其他应收款”挂账核算。其中:向中 (略) 支队借出3笔累计*元; (略) 海洋研究开发中心借出10笔累*元。(二)2010年至2018年期间,市海洋局向二 (略) 海洋研究开发中心借入财政资金23笔累计*.22元,至2023年12月仍在“其他应付款”挂账核算。

我局正在组织力量对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将通过财政安排资金、资产出租、资产划拨等形式,争取2026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成长期挂账的资金。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五、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海洋局逾期2年以上未清理往来款项共计*.26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3元,“其他应收款”*.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逾期2年以上未清理往来款项共计*元,其中:“其他应付款”3000元,“其他应收款”*元。

我局及海监支队正在组织力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将通过财政安排资金、资产出租、资产划拨、坏账处理等形式,争取2026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成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六、关于“多预付项目工程款*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市海洋局分两次向广西长航 (略) 拨付了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启动资金”共*元;2023年6月和8月,分两 (略) 拨付了两期工程款共*万元;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先抵扣已拨付的启动资金,造成多预付工程款*元。

广西长航 (略) 已于2024年7月3日向我局申请第三期工程款*.17元,7月5日生态修复工作专班审核无误后报局党组研究确认,确认后抵扣预付项目工程款*元,余*.17元我局于7月17日向财政请款,财政于8月30日批复给我局,我局在8月30日支付工程款*.17元给广西长航 (略) 。今后,我局将加强财经纪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款结算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抵扣预付项目工程款*元相关材料

七、关于“违规将预付未实施项目的启动资金*元作工程支出核算”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市海洋局向广西长航 (略) 分别拨付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启动资金”*元和*元,共计拨付*元。该两笔资金是项目建设内容尚未实施,施工方未能提供具体施工工作量拨付的预付款,市海洋局均直接在“行政支出-项目支出”会计科目作工程款支出核算。

当时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我局财务在会计账结账自查时已发现该问题,并于2024年1月27号凭证对错误科目进行调整。今后,我局财务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局2024年1月记账27号凭证

八、关于“合同签订条款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1月28日,市海洋局与广西长航 (略) 签订了《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目合同》,合同约定可支付“一定比例的建设启动资金”,启动资金占比多少不明确,支付方式、抵扣时间和比例不清;项目资金量巨大,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7月12日与广西长航 (略) 签订资金支付安全监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工程款付款方式、付款进度、付款期限、风险分担和质保金等重要事项。同时,我局 (略) 或局财务、局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 (略) 财账信息、工程材料等进行检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目领域专业知识学习。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目资金支付安全监管协议》

九、关于“无预算采购海监制式服装*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12月,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使用结余在社保专户的海洋执法巡查工作经费*元,购买包含短袖衬衣、内衬衣、长袖衬衣、夏裤、训练服、皮鞋等的海监执法服装,并已发放给27名人员,其中:中 (略) 支队在编人员16人,钦 (略) 海洋局其他二层单位在编人员5人,聘用人员6人。经核查中 (略) 支队采购该批海监执法服装,无市财政局购置执法制服预算资金审批;无 (略) 财政局对其他专项(往来)资金同意调剂使用审批;无上 (略) 海洋局审批。

审计指出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刻通知干部职工及时退回2023年已发放的包含短袖衬衣、内衬衣、长袖衬衣、夏裤、训练服、皮鞋等的海监执法服装,并制表要求个人签字确认退回和拍照存档。截至2024年8月19日,使用2023年结余往来资金发放的*元执法服装已全部退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制服换发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中 (略) 支队收回2023年发放制服明细表及收回制服相关相片

十、关于“未按要求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市海洋局已在北部湾银行开设有往来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的往来资金专户(2019年3月开设,开户行: (略) 广场支行,账号:*4022),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近3年无发生额,至审计时仍未按规定清理撤销。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5月31日销户完成。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升会计核算能力,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 (略) 门户向社会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贵局的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分阶段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实现我局财经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略) 海洋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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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钦州市海洋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转来《 (略) 审计局审计报告》(钦审金报〔2024〕8号)已收悉,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未举办培训编制培训费预算、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等10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切实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举办培训编制培训费预算”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市海洋局编制本单位2023年培训费*元。经核查,市海洋局2023年无实际培训支出,且在“培训费”科目核算个人外出参训差旅费*元。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根据整改要求,对2023年度账务进行反结账工作,把“培训费”调整到“差旅费”。今后,我局将根据《 (略) 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钦市财行〔2018〕154号)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编实编准部门预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局2023年12月记账123号凭证

二、关于“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会计账“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为*元,决算报表“长期借款”为*元,无依据少计长期借款*元,其中:2014年少计*元、2015年少计*元、2019年少计*元。

审计指出后,海监支队坚持立行立改,经支队财务与财政局国库科刘钦丽电话对接, (略) 2023年部门决算已上报财政部,且已经 (略) 直各单位,目前决算系统已经关闭不能修改。根据财政局国库科和审计组的指导意见,我单位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在年初数调整表中把“长期借款”金额调整与会计账一致,并严格执行我局的《 (略) 海洋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在以后的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中按照真实数据编报决算报表,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三、关于“违规使用定额公用经费购买运动服装2895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3月,市 (略) 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组织的“三八”国际妇女节趣味运动会,违规使用本单位定额公用经费为职工购买运动服装15套,共2895元。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6月13日全部回收这15件文化衫,作为海洋妇女志愿者服装,以后需要统一服装的活动将在这15件文化衫调剂使用。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回收服装的相关相片

四、关于“违规长期出借财政资金”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一)2004年至2018年期间,市海洋局向二层单位借出财政资金共*元,至2023年12月仍在“其他应收款”挂账核算。其中:向中 (略) 支队借出3笔累计*元; (略) 海洋研究开发中心借出10笔累*元。(二)2010年至2018年期间,市海洋局向二 (略) 海洋研究开发中心借入财政资金23笔累计*.22元,至2023年12月仍在“其他应付款”挂账核算。

我局正在组织力量对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将通过财政安排资金、资产出租、资产划拨等形式,争取2026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成长期挂账的资金。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五、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海洋局逾期2年以上未清理往来款项共计*.26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3元,“其他应收款”*.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逾期2年以上未清理往来款项共计*元,其中:“其他应付款”3000元,“其他应收款”*元。

我局及海监支队正在组织力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将通过财政安排资金、资产出租、资产划拨、坏账处理等形式,争取2026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成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

该事项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整改。

六、关于“多预付项目工程款*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市海洋局分两次向广西长航 (略) 拨付了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启动资金”共*元;2023年6月和8月,分两 (略) 拨付了两期工程款共*万元;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先抵扣已拨付的启动资金,造成多预付工程款*元。

广西长航 (略) 已于2024年7月3日向我局申请第三期工程款*.17元,7月5日生态修复工作专班审核无误后报局党组研究确认,确认后抵扣预付项目工程款*元,余*.17元我局于7月17日向财政请款,财政于8月30日批复给我局,我局在8月30日支付工程款*.17元给广西长航 (略) 。今后,我局将加强财经纪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款结算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抵扣预付项目工程款*元相关材料

七、关于“违规将预付未实施项目的启动资金*元作工程支出核算”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市海洋局向广西长航 (略) 分别拨付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启动资金”*元和*元,共计拨付*元。该两笔资金是项目建设内容尚未实施,施工方未能提供具体施工工作量拨付的预付款,市海洋局均直接在“行政支出-项目支出”会计科目作工程款支出核算。

当时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我局财务在会计账结账自查时已发现该问题,并于2024年1月27号凭证对错误科目进行调整。今后,我局财务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局2024年1月记账27号凭证

八、关于“合同签订条款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2年11月28日,市海洋局与广西长航 (略) 签订了《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目合同》,合同约定可支付“一定比例的建设启动资金”,启动资金占比多少不明确,支付方式、抵扣时间和比例不清;项目资金量巨大,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7月12日与广西长航 (略) 签订资金支付安全监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工程款付款方式、付款进度、付款期限、风险分担和质保金等重要事项。同时,我局 (略) 或局财务、局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 (略) 财账信息、工程材料等进行检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目领域专业知识学习。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目资金支付安全监管协议》

九、关于“无预算采购海监制式服装*元”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12月,市海洋局二层单位中 (略) 支队使用结余在社保专户的海洋执法巡查工作经费*元,购买包含短袖衬衣、内衬衣、长袖衬衣、夏裤、训练服、皮鞋等的海监执法服装,并已发放给27名人员,其中:中 (略) 支队在编人员16人,钦 (略) 海洋局其他二层单位在编人员5人,聘用人员6人。经核查中 (略) 支队采购该批海监执法服装,无市财政局购置执法制服预算资金审批;无 (略) 财政局对其他专项(往来)资金同意调剂使用审批;无上 (略) 海洋局审批。

审计指出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刻通知干部职工及时退回2023年已发放的包含短袖衬衣、内衬衣、长袖衬衣、夏裤、训练服、皮鞋等的海监执法服装,并制表要求个人签字确认退回和拍照存档。截至2024年8月19日,使用2023年结余往来资金发放的*元执法服装已全部退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制服换发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中 (略) 支队收回2023年发放制服明细表及收回制服相关相片

十、关于“未按要求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市海洋局已在北部湾银行开设有往来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的往来资金专户(2019年3月开设,开户行: (略) 广场支行,账号:*4022),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近3年无发生额,至审计时仍未按规定清理撤销。

审计指出后,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5月31日销户完成。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求销号。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升会计核算能力,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 (略) 门户向社会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贵局的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分阶段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实现我局财经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略) 海洋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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