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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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欧厝对台渔业基地渔港工程 |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欧厝社区南侧海域 | (略) 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 (略) (略) 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 | 守正(厦门) (略) | 本工程拟在现有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内开展港池及航道疏浚、 (略) 、护岸改造、 (略) 等建设,未建设永久泊位。其中,港池疏浚面积0.42km2,疏浚工程量202.*m3;航道疏浚工程量38.*m3;总疏浚量为241.*m3;拟改造护岸长度为650.4m,并建设护岸后 (略) ,护岸 (略) 部分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填成*区;另对港池内现状澳头码头、欧厝码头拆除,拆 (略) 临时安置欧厝村现有小型渔船。 | 一、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本工程对港池内现有码头及防波堤的拆除、护岸的建设、港池及航道疏浚会不可避免地改变项目及周边海域的水动力条件。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总体上工程后周边水域的流态无明显变化,总体以平均流速减小为主,变化幅度及影响范围不大;港池顶部水域平均流速以减小为主,减小幅度在1~5cm/s,局部可达10cm/s,港池内部分水域平均流速有小幅增大,幅度在1~3cm/s。航道疏浚区内平均流速减小,减小幅度在1~10cm/s,航道两侧200m局部水域平均流速略有增大,增大幅度约1~3cm/s。浚深港池及航道后,疏浚区的流速总体减小,使得泥沙更易沉降淤积,港池顶部水域淤积强度在5~10cm/a;航道疏浚区的淤积强度在2~5cm/s。 2、海水水质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浚等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三艘船同时施工情况下,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50mg/L影响范围约为61.54公顷;另外,施工期生活污水、冲洗废水、船舶污水和运营期的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不按规定排放,也可能对海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 施工期的悬浮物来源主要为护岸基槽开挖和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于本工程及其附近海域,它们的环境背景值与工程海域沉积物背景值相近或一样,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施工期废水及固废均上岸处置,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及固废也通过岸上环保设施处理。 4、海洋生态环境 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主要为基槽开挖、港池疏浚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悬浮泥沙散落入海以及占用海域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另外,施工期含油污水排放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护岸和疏浚占用海域造成潮下带或潮间带底栖生物的生物量损失26.27t。施工悬浮泥沙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等海洋生物造成持续性受损,受损量分别为7.83×1014cells、1843.22kg、4.75×107ind.、7.90×106ind.、1235.57kg。经计算,本工程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赔偿总金额为188.*元。 5、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 本工程航道疏浚区位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中华白海豚)范围内,航道疏浚区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的最近距离为3m,港池疏浚区与其最近距离为610m。南线-十八线文昌鱼外围保护地带位于本工程南侧海域,最近距离为1.3km。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水下噪声以及疏浚物运输可能对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200m以内,燃油机械、车辆、船舶会产生含有少量烟尘、NO2、CO、非*烷总烃(烃类)等污染物废气。本工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船舶尾气和渔产品恶臭。由于到港船舶和车辆是非连续性的,而码头的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年平均风速较大,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于渔产品废弃物,应对废弃物堆存点用盖板密封、定期清运、及时灭菌消毒,避免长时间堆存产生恶臭污染。 三、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挖泥船、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等设备,施工噪声将对场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10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40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由于施工场地与欧厝村最近的居民点较近,应缓解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未建设永久固定泊位,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增量相比现状基本不变,周边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噪声值可基本维持现状。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船舶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各项建设内容总挖方量为261.*m3,除回用于本工程及周边其他项目的土石方外,外抛弃方总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处理,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及时办理倾废手续。其他各类固废均分类处置。 运营期港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鱼产品废弃物应及时收集与清运,腐烂发臭鱼产品及时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船舶垃圾应由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评价 工程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数模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施工过程一旦发生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入海,静风、东北和东南风情况下,油膜有可能影响到周边文昌鱼保护区、白海豚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运营期油膜最快0.5h影响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因此,建设单位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船舶溢油风险的发生,将风险性降低到最小。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及时启动应急程序,进行及时有效的溢油围控和回收,进行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措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六、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冲洗和喷洒用水。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槽车外运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污水落实上岸接收处置。 2、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从而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4~6月),同时按倾倒区的相关规定,每年4~6月禁止倾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3)施工期间,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4)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方式,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补偿因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本工程生态补偿费用为188.*元,建议通过人工放流增殖渔业资源进行补偿。 3、减轻对中华白海豚、文昌鱼影响的主要保护措施 (1)尽量缩短疏浚施工周期,4~8月份是中华白海豚繁殖高峰季节,应避免集中、大型及敏感的施工作业活动,避免多船同时在保护区附近施工,各施工船舶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以减小施工悬沙入海的叠加影响。 (2)疏浚施工过程中应在关键作业点及施工船舶配备中华白海豚观察员,施工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海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没,若有,应立即停止施工,待白海豚离去再施工。 (3)工程施工期间应该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和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厦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内活动时,内港航速不得超过8节,同安湾海域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 (4)做好中华白海豚的救助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若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与保护区主管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保护区主管部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应急救助措施应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包括对受伤白海豚的捕捞、观察治疗、人工喂食等。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 (3)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控制疏浚开挖强度,不利风向或高温天气不在居民区周边疏浚,避免疏浚物恶臭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 (略) 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干扰;若需夜间运输,经过居民区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2)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于距离欧厝村400m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其它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区域,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在批准后出示安民告示。 (3)运营期保 (略) 通畅,合理疏导交通,减少车辆会车鸣笛的次数,进出港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4)运营期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6、固废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港池及航道疏浚等产生的弃方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的疏浚物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外抛手续后方可外抛处置。 (2)船舶垃圾应集中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上岸处理,严禁排放入海。 (3)*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及时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与项目弃土一起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批 (略) 线运 (略) 建筑 (略) 备案的合法消纳场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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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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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欧厝对台渔业基地渔港工程 |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欧厝社区南侧海域 | (略) 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 (略) (略) 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 | 守正(厦门) (略) | 本工程拟在现有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内开展港池及航道疏浚、 (略) 、护岸改造、 (略) 等建设,未建设永久泊位。其中,港池疏浚面积0.42km2,疏浚工程量202.*m3;航道疏浚工程量38.*m3;总疏浚量为241.*m3;拟改造护岸长度为650.4m,并建设护岸后 (略) ,护岸 (略) 部分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填成*区;另对港池内现状澳头码头、欧厝码头拆除,拆 (略) 临时安置欧厝村现有小型渔船。 | 一、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本工程对港池内现有码头及防波堤的拆除、护岸的建设、港池及航道疏浚会不可避免地改变项目及周边海域的水动力条件。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总体上工程后周边水域的流态无明显变化,总体以平均流速减小为主,变化幅度及影响范围不大;港池顶部水域平均流速以减小为主,减小幅度在1~5cm/s,局部可达10cm/s,港池内部分水域平均流速有小幅增大,幅度在1~3cm/s。航道疏浚区内平均流速减小,减小幅度在1~10cm/s,航道两侧200m局部水域平均流速略有增大,增大幅度约1~3cm/s。浚深港池及航道后,疏浚区的流速总体减小,使得泥沙更易沉降淤积,港池顶部水域淤积强度在5~10cm/a;航道疏浚区的淤积强度在2~5cm/s。 2、海水水质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浚等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三艘船同时施工情况下,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50mg/L影响范围约为61.54公顷;另外,施工期生活污水、冲洗废水、船舶污水和运营期的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不按规定排放,也可能对海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 施工期的悬浮物来源主要为护岸基槽开挖和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于本工程及其附近海域,它们的环境背景值与工程海域沉积物背景值相近或一样,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施工期废水及固废均上岸处置,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及固废也通过岸上环保设施处理。 4、海洋生态环境 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主要为基槽开挖、港池疏浚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悬浮泥沙散落入海以及占用海域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另外,施工期含油污水排放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护岸和疏浚占用海域造成潮下带或潮间带底栖生物的生物量损失26.27t。施工悬浮泥沙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等海洋生物造成持续性受损,受损量分别为7.83×1014cells、1843.22kg、4.75×107ind.、7.90×106ind.、1235.57kg。经计算,本工程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赔偿总金额为188.*元。 5、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 本工程航道疏浚区位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中华白海豚)范围内,航道疏浚区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的最近距离为3m,港池疏浚区与其最近距离为610m。南线-十八线文昌鱼外围保护地带位于本工程南侧海域,最近距离为1.3km。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水下噪声以及疏浚物运输可能对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200m以内,燃油机械、车辆、船舶会产生含有少量烟尘、NO2、CO、非*烷总烃(烃类)等污染物废气。本工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船舶尾气和渔产品恶臭。由于到港船舶和车辆是非连续性的,而码头的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年平均风速较大,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于渔产品废弃物,应对废弃物堆存点用盖板密封、定期清运、及时灭菌消毒,避免长时间堆存产生恶臭污染。 三、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挖泥船、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等设备,施工噪声将对场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10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40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由于施工场地与欧厝村最近的居民点较近,应缓解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未建设永久固定泊位,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增量相比现状基本不变,周边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噪声值可基本维持现状。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船舶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各项建设内容总挖方量为261.*m3,除回用于本工程及周边其他项目的土石方外,外抛弃方总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处理,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及时办理倾废手续。其他各类固废均分类处置。 运营期港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鱼产品废弃物应及时收集与清运,腐烂发臭鱼产品及时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船舶垃圾应由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评价 工程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数模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施工过程一旦发生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入海,静风、东北和东南风情况下,油膜有可能影响到周边文昌鱼保护区、白海豚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运营期油膜最快0.5h影响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因此,建设单位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船舶溢油风险的发生,将风险性降低到最小。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及时启动应急程序,进行及时有效的溢油围控和回收,进行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措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六、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冲洗和喷洒用水。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槽车外运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污水落实上岸接收处置。 2、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从而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4~6月),同时按倾倒区的相关规定,每年4~6月禁止倾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3)施工期间,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4)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方式,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补偿因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本工程生态补偿费用为188.*元,建议通过人工放流增殖渔业资源进行补偿。 3、减轻对中华白海豚、文昌鱼影响的主要保护措施 (1)尽量缩短疏浚施工周期,4~8月份是中华白海豚繁殖高峰季节,应避免集中、大型及敏感的施工作业活动,避免多船同时在保护区附近施工,各施工船舶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以减小施工悬沙入海的叠加影响。 (2)疏浚施工过程中应在关键作业点及施工船舶配备中华白海豚观察员,施工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海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没,若有,应立即停止施工,待白海豚离去再施工。 (3)工程施工期间应该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和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厦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内活动时,内港航速不得超过8节,同安湾海域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 (4)做好中华白海豚的救助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若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与保护区主管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保护区主管部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应急救助措施应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包括对受伤白海豚的捕捞、观察治疗、人工喂食等。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 (3)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控制疏浚开挖强度,不利风向或高温天气不在居民区周边疏浚,避免疏浚物恶臭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 (略) 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干扰;若需夜间运输,经过居民区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2)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于距离欧厝村400m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其它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区域,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在批准后出示安民告示。 (3)运营期保 (略) 通畅,合理疏导交通,减少车辆会车鸣笛的次数,进出港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4)运营期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6、固废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港池及航道疏浚等产生的弃方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的疏浚物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外抛手续后方可外抛处置。 (2)船舶垃圾应集中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上岸处理,严禁排放入海。 (3)*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及时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与项目弃土一起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批 (略) 线运 (略) 建筑 (略) 备案的合法消纳场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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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欧厝对台渔业基地渔港工程 |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欧厝社区南侧海域 | (略) 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 (略) (略) 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 | 守正(厦门) (略) | 本工程拟在现有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内开展港池及航道疏浚、 (略) 、护岸改造、 (略) 等建设,未建设永久泊位。其中,港池疏浚面积0.42km2,疏浚工程量202.*m3;航道疏浚工程量38.*m3;总疏浚量为241.*m3;拟改造护岸长度为650.4m,并建设护岸后 (略) ,护岸 (略) 部分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填成*区;另对港池内现状澳头码头、欧厝码头拆除,拆 (略) 临时安置欧厝村现有小型渔船。 | 一、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本工程对港池内现有码头及防波堤的拆除、护岸的建设、港池及航道疏浚会不可避免地改变项目及周边海域的水动力条件。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总体上工程后周边水域的流态无明显变化,总体以平均流速减小为主,变化幅度及影响范围不大;港池顶部水域平均流速以减小为主,减小幅度在1~5cm/s,局部可达10cm/s,港池内部分水域平均流速有小幅增大,幅度在1~3cm/s。航道疏浚区内平均流速减小,减小幅度在1~10cm/s,航道两侧200m局部水域平均流速略有增大,增大幅度约1~3cm/s。浚深港池及航道后,疏浚区的流速总体减小,使得泥沙更易沉降淤积,港池顶部水域淤积强度在5~10cm/a;航道疏浚区的淤积强度在2~5cm/s。 2、海水水质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浚等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三艘船同时施工情况下,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50mg/L影响范围约为61.54公顷;另外,施工期生活污水、冲洗废水、船舶污水和运营期的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不按规定排放,也可能对海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 施工期的悬浮物来源主要为护岸基槽开挖和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于本工程及其附近海域,它们的环境背景值与工程海域沉积物背景值相近或一样,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施工期废水及固废均上岸处置,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及固废也通过岸上环保设施处理。 4、海洋生态环境 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主要为基槽开挖、港池疏浚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悬浮泥沙散落入海以及占用海域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另外,施工期含油污水排放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护岸和疏浚占用海域造成潮下带或潮间带底栖生物的生物量损失26.27t。施工悬浮泥沙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等海洋生物造成持续性受损,受损量分别为7.83×1014cells、1843.22kg、4.75×107ind.、7.90×106ind.、1235.57kg。经计算,本工程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赔偿总金额为188.*元。 5、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 本工程航道疏浚区位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中华白海豚)范围内,航道疏浚区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的最近距离为3m,港池疏浚区与其最近距离为610m。南线-十八线文昌鱼外围保护地带位于本工程南侧海域,最近距离为1.3km。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水下噪声以及疏浚物运输可能对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200m以内,燃油机械、车辆、船舶会产生含有少量烟尘、NO2、CO、非*烷总烃(烃类)等污染物废气。本工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船舶尾气和渔产品恶臭。由于到港船舶和车辆是非连续性的,而码头的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年平均风速较大,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于渔产品废弃物,应对废弃物堆存点用盖板密封、定期清运、及时灭菌消毒,避免长时间堆存产生恶臭污染。 三、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挖泥船、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等设备,施工噪声将对场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10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40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由于施工场地与欧厝村最近的居民点较近,应缓解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未建设永久固定泊位,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增量相比现状基本不变,周边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噪声值可基本维持现状。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船舶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各项建设内容总挖方量为261.*m3,除回用于本工程及周边其他项目的土石方外,外抛弃方总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处理,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及时办理倾废手续。其他各类固废均分类处置。 运营期港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鱼产品废弃物应及时收集与清运,腐烂发臭鱼产品及时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船舶垃圾应由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评价 工程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数模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施工过程一旦发生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入海,静风、东北和东南风情况下,油膜有可能影响到周边文昌鱼保护区、白海豚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运营期油膜最快0.5h影响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因此,建设单位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船舶溢油风险的发生,将风险性降低到最小。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及时启动应急程序,进行及时有效的溢油围控和回收,进行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措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六、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冲洗和喷洒用水。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槽车外运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污水落实上岸接收处置。 2、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从而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4~6月),同时按倾倒区的相关规定,每年4~6月禁止倾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3)施工期间,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4)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方式,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补偿因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本工程生态补偿费用为188.*元,建议通过人工放流增殖渔业资源进行补偿。 3、减轻对中华白海豚、文昌鱼影响的主要保护措施 (1)尽量缩短疏浚施工周期,4~8月份是中华白海豚繁殖高峰季节,应避免集中、大型及敏感的施工作业活动,避免多船同时在保护区附近施工,各施工船舶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以减小施工悬沙入海的叠加影响。 (2)疏浚施工过程中应在关键作业点及施工船舶配备中华白海豚观察员,施工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海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没,若有,应立即停止施工,待白海豚离去再施工。 (3)工程施工期间应该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和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厦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内活动时,内港航速不得超过8节,同安湾海域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 (4)做好中华白海豚的救助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若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与保护区主管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保护区主管部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应急救助措施应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包括对受伤白海豚的捕捞、观察治疗、人工喂食等。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 (3)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控制疏浚开挖强度,不利风向或高温天气不在居民区周边疏浚,避免疏浚物恶臭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 (略) 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干扰;若需夜间运输,经过居民区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2)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于距离欧厝村400m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其它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区域,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在批准后出示安民告示。 (3)运营期保 (略) 通畅,合理疏导交通,减少车辆会车鸣笛的次数,进出港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4)运营期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6、固废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港池及航道疏浚等产生的弃方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的疏浚物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外抛手续后方可外抛处置。 (2)船舶垃圾应集中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上岸处理,严禁排放入海。 (3)*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及时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与项目弃土一起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批 (略) 线运 (略) 建筑 (略) 备案的合法消纳场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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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欧厝对台渔业基地渔港工程 |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欧厝社区南侧海域 | (略) 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 (略) (略) 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 | 守正(厦门) (略) | 本工程拟在现有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内开展港池及航道疏浚、 (略) 、护岸改造、 (略) 等建设,未建设永久泊位。其中,港池疏浚面积0.42km2,疏浚工程量202.*m3;航道疏浚工程量38.*m3;总疏浚量为241.*m3;拟改造护岸长度为650.4m,并建设护岸后 (略) ,护岸 (略) 部分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填成*区;另对港池内现状澳头码头、欧厝码头拆除,拆 (略) 临时安置欧厝村现有小型渔船。 | 一、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本工程对港池内现有码头及防波堤的拆除、护岸的建设、港池及航道疏浚会不可避免地改变项目及周边海域的水动力条件。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总体上工程后周边水域的流态无明显变化,总体以平均流速减小为主,变化幅度及影响范围不大;港池顶部水域平均流速以减小为主,减小幅度在1~5cm/s,局部可达10cm/s,港池内部分水域平均流速有小幅增大,幅度在1~3cm/s。航道疏浚区内平均流速减小,减小幅度在1~10cm/s,航道两侧200m局部水域平均流速略有增大,增大幅度约1~3cm/s。浚深港池及航道后,疏浚区的流速总体减小,使得泥沙更易沉降淤积,港池顶部水域淤积强度在5~10cm/a;航道疏浚区的淤积强度在2~5cm/s。 2、海水水质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浚等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三艘船同时施工情况下,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50mg/L影响范围约为61.54公顷;另外,施工期生活污水、冲洗废水、船舶污水和运营期的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不按规定排放,也可能对海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 施工期的悬浮物来源主要为护岸基槽开挖和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于本工程及其附近海域,它们的环境背景值与工程海域沉积物背景值相近或一样,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施工期废水及固废均上岸处置,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及固废也通过岸上环保设施处理。 4、海洋生态环境 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主要为基槽开挖、港池疏浚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悬浮泥沙散落入海以及占用海域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另外,施工期含油污水排放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护岸和疏浚占用海域造成潮下带或潮间带底栖生物的生物量损失26.27t。施工悬浮泥沙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等海洋生物造成持续性受损,受损量分别为7.83×1014cells、1843.22kg、4.75×107ind.、7.90×106ind.、1235.57kg。经计算,本工程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赔偿总金额为188.*元。 5、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 本工程航道疏浚区位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中华白海豚)范围内,航道疏浚区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的最近距离为3m,港池疏浚区与其最近距离为610m。南线-十八线文昌鱼外围保护地带位于本工程南侧海域,最近距离为1.3km。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水下噪声以及疏浚物运输可能对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上运输车辆的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200m以内,燃油机械、车辆、船舶会产生含有少量烟尘、NO2、CO、非*烷总烃(烃类)等污染物废气。本工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船舶尾气和渔产品恶臭。由于到港船舶和车辆是非连续性的,而码头的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年平均风速较大,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于渔产品废弃物,应对废弃物堆存点用盖板密封、定期清运、及时灭菌消毒,避免长时间堆存产生恶臭污染。 三、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挖泥船、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等设备,施工噪声将对场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10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40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由于施工场地与欧厝村最近的居民点较近,应缓解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未建设永久固定泊位,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增量相比现状基本不变,周边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噪声值可基本维持现状。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船舶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各项建设内容总挖方量为261.*m3,除回用于本工程及周边其他项目的土石方外,外抛弃方总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处理,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及时办理倾废手续。其他各类固废均分类处置。 运营期港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鱼产品废弃物应及时收集与清运,腐烂发臭鱼产品及时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船舶垃圾应由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评价 工程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数模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施工过程一旦发生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入海,静风、东北和东南风情况下,油膜有可能影响到周边文昌鱼保护区、白海豚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运营期油膜最快0.5h影响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同安湾口海域。因此,建设单位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船舶溢油风险的发生,将风险性降低到最小。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及时启动应急程序,进行及时有效的溢油围控和回收,进行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措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六、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冲洗和喷洒用水。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槽车外运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污水落实上岸接收处置。 2、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从而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4~6月),同时按倾倒区的相关规定,每年4~6月禁止倾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3)施工期间,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4)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方式,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补偿因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本工程生态补偿费用为188.*元,建议通过人工放流增殖渔业资源进行补偿。 3、减轻对中华白海豚、文昌鱼影响的主要保护措施 (1)尽量缩短疏浚施工周期,4~8月份是中华白海豚繁殖高峰季节,应避免集中、大型及敏感的施工作业活动,避免多船同时在保护区附近施工,各施工船舶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以减小施工悬沙入海的叠加影响。 (2)疏浚施工过程中应在关键作业点及施工船舶配备中华白海豚观察员,施工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海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没,若有,应立即停止施工,待白海豚离去再施工。 (3)工程施工期间应该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和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厦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内活动时,内港航速不得超过8节,同安湾海域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 (4)做好中华白海豚的救助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若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与保护区主管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保护区主管部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应急救助措施应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包括对受伤白海豚的捕捞、观察治疗、人工喂食等。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 (3)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控制疏浚开挖强度,不利风向或高温天气不在居民区周边疏浚,避免疏浚物恶臭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 (略) 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干扰;若需夜间运输,经过居民区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2)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于距离欧厝村400m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其它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区域,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在批准后出示安民告示。 (3)运营期保 (略) 通畅,合理疏导交通,减少车辆会车鸣笛的次数,进出港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4)运营期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6、固废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港池及航道疏浚等产生的弃方量为251.*m3,拟外抛至“围头湾外倾倒区”的疏浚物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外抛手续后方可外抛处置。 (2)船舶垃圾应集中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上岸处理,严禁排放入海。 (3)*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及时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与项目弃土一起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批 (略) 线运 (略) 建筑 (略) 备案的合法消纳场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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