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亨东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元亨东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略) (略) 东100米,诚城东营航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元亨(东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至 2024年9月20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略) (略) 东100米,诚城东营航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内,租赁山东诚晟基业 (略) 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666平方米。项目购置双行星搅拌器(带真空泵、压料机)、热风循环风箱、加热循环器(风冷)、空压机、地泵、叉车等设备及部分实验设备(主要开展耐磨性实验),以环氧树脂、钛白粉、碳化硅粉、碳酸钙、陶瓷球、分散剂、促进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备料、搅拌、混合、抽真空、质检、分装等生产工艺,年产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500吨(高温耐防腐耐磨材料200吨、高温耐冲蚀陶瓷材料200吨、常温耐磨陶瓷材料60吨、加热固化耐磨修复材料20吨、荷叶疏水仿生耐磨材料20吨)。该项目生产过程均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环氧树脂软化工序及抽真空、分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粉尘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东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东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集中外售;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略) (略) 东100米,诚城东营航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元亨(东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至 2024年9月20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略) (略) 东100米,诚城东营航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内,租赁山东诚晟基业 (略) 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666平方米。项目购置双行星搅拌器(带真空泵、压料机)、热风循环风箱、加热循环器(风冷)、空压机、地泵、叉车等设备及部分实验设备(主要开展耐磨性实验),以环氧树脂、钛白粉、碳化硅粉、碳酸钙、陶瓷球、分散剂、促进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备料、搅拌、混合、抽真空、质检、分装等生产工艺,年产特种防腐、耐磨功能材料500吨(高温耐防腐耐磨材料200吨、高温耐冲蚀陶瓷材料200吨、常温耐磨陶瓷材料60吨、加热固化耐磨修复材料20吨、荷叶疏水仿生耐磨材料20吨)。该项目生产过程均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环氧树脂软化工序及抽真空、分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粉尘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东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东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集中外售;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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