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6期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6期
2024年,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优鲜农产品店销售的鲜活鲫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11公斤,货值115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 (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2. (略) 雨花台区尚水悦城餐饮店经营的生姜。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31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未按规定使用相应农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罚款500元。
3.南京 (略) 经营的洋鸡蛋。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52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未按规定使用相应兽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0元。
4. (略) 雨花台区韩 (略) 店销售的苏式椒盐味月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3.954公斤,库存1.046公斤,下架1.046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截至2024年9月12日,暂无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2024年,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优鲜农产品店销售的鲜活鲫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11公斤,货值115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 (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2. (略) 雨花台区尚水悦城餐饮店经营的生姜。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31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未按规定使用相应农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罚款500元。
3.南京 (略) 经营的洋鸡蛋。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52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未按规定使用相应兽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0元。
4. (略) 雨花台区韩 (略) 店销售的苏式椒盐味月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3.954公斤,库存1.046公斤,下架1.046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截至2024年9月12日,暂无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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