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 (略) 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 (略) 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
(四)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用地范围 (略) 以东、 (略) 以南的局部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将FL-09-03-15地块、FL-09-03-18地块合并,由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同时在 (略) 一侧划定30米的绿化控制线,并预留一条内 (略) 作为周边幼儿园的出入口。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 (略) 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9月1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http://**)、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3-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办公室十楼1012、1013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 (略) 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 (略) 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9(凤岭二中)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
(四)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用地范围 (略) 以东、 (略) 以南的局部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将FL-09-03-15地块、FL-09-03-18地块合并,由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同时在 (略) 一侧划定30米的绿化控制线,并预留一条内 (略) 作为周边幼儿园的出入口。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 (略) 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9月1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http://**)、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3-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办公室十楼1012、1013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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