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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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 (略)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5日下午2:30。

三、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信函寄至 (略) 莲都区绿谷大道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

五、听证须知

1.《规划》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规划》已于2024年9月1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进行公示。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韵 联系电话:*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13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 (略)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5日下午2:30。

三、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信函寄至 (略) 莲都区绿谷大道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

五、听证须知

1.《规划》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规划》已于2024年9月1 (略) 莲都区人民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进行公示。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韵 联系电话:*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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