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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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67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 (略) 惠农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4〕9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409-*-17-02-*)。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惠农区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初见良好效果,但仍存在自然调蓄空间不足、排水设施建设滞后、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加之原设计管径偏小,已不能 (略) 发展排水要求,雨天排水系统污水反灌污染雨水系统,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弱,影响城区居民生活污水正常 (略) 交通安全,为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解决上述问题,惠及民生,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城区内部 (略) 、 (略) 进行改造, (略) 面进行开挖恢复。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为725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168.*元,其他费用552.*元,预备费537.*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167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 (略) 惠农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4〕9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409-*-17-02-*)。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惠农区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初见良好效果,但仍存在自然调蓄空间不足、排水设施建设滞后、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加之原设计管径偏小,已不能 (略) 发展排水要求,雨天排水系统污水反灌污染雨水系统,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弱,影响城区居民生活污水正常 (略) 交通安全,为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解决上述问题,惠及民生,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城区内部 (略) 、 (略) 进行改造, (略) 面进行开挖恢复。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为725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168.*元,其他费用552.*元,预备费537.*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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