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4〕40号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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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4〕40号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4〕40号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09 15:20 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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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4〕40号

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教报〔2024〕151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中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给适龄幼儿提供更好的学方米;新建宁明县板棍乡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999.63平方米;新建宁明县那堪镇中心幼儿园场地硬化面积2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600.*元,其中工程费用5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元,预备费2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招标

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招标核准

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

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勘察







核准

2.60


2

设计







核准

17.09


3

监理







核准 

10.73


4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519.02


5

设备







核准

0


6

其他







核准

51.39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估算总投资600.*元,其中建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元人民币,必须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没有超过*元人民币,无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其他费用(前期工作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不形成有效竞争或不存在竞争,因此不采用招标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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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4〕40号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09 15:20 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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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4〕40号

关于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教报〔2024〕151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中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给适龄幼儿提供更好的学方米;新建宁明县板棍乡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999.63平方米;新建宁明县那堪镇中心幼儿园场地硬化面积2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600.*元,其中工程费用5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元,预备费2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招标

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招标核准

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

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勘察







核准

2.60


2

设计







核准

17.09


3

监理







核准 

10.73


4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519.02


5

设备







核准

0


6

其他







核准

51.39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估算总投资600.*元,其中建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元人民币,必须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没有超过*元人民币,无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其他费用(前期工作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不形成有效竞争或不存在竞争,因此不采用招标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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