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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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字〔2023〕98号),我局牵头的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13日至9月27日。

电话:029—* 邮箱:*@*26.com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3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项问题

全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普遍存在未按要求确定安装点位,设备未安装在涉土作业等扬尘产生的主要位置,难以发挥监督工地扬尘污染的作用。

1.市生态环境局对照《施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规范》(DB6101/T3066—2019),2023年9月至10 (略) 2174家施工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点位布设合规性及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210个站点存在问题。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照问题清单督促项目开展整改,2023年11月底问题站点已全部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一是组织17家设备供应商及运维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共发现110个问题站点并建立清单,同步进行整改,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对设备运维单位持续开展督导质控检查,对故障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进行重新选址安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测量准确性。

第十二项问题

2022年,未出台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相关政策文件,未向工信部门下达工业企业源头替代任务。《 (略) 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未对标省级方案提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方面的内容。

1. 2023年,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市生态 (略) 工信局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要求2023年技术可行的工业涂装企业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市生态 (略)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企业开展排查,形成清单,市工信局制定《关于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关于反馈第二批源头替代企业清单的函》, (略) 工业涂装企业“应替尽替”完成源头替代工作。

2.《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以来,市级及各区县、开发区严格按照“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要求 ,对审批的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环评项目进行梳理,截至2024年4月3日,全市共审批涉及评级项目86个,其中环保绩效A级涉气重点项目58个,B级涉气重点项目12个,绩效引领性水平项目16个。

第十四项问题

工业企业VOCs整治滞后。国家2020年发布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有关标准, (略) 直至2022年仍未组织实施,涂料使用环节无部门监管,源头替代政策未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临潼区恩伊莎木器加工厂、裕兴泡沫厂等6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VOCs废气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

1.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市生态 (略)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企业开展排查,形成清单,市工信局制定《关于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关于反馈第二批源头替代企业清单的函》, (略) 工业涂装企业“应替尽替”完成源头替代工作。

2.市市场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印发《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西市监发〔2023〕91号)。2023年,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共抽样78批次。

3.依法对临潼区恩伊莎木器加工厂、裕兴泡沫厂等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有机废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有机废气企业779家次,发现70家企业存在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其中15家依法立案查处,其余55家问题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略) 涉活性炭治理设施工业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检,35家企业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第二十八项问题

(略) 涉气企业环保绩效水平不高。全市涉气企业4467家,A级企业仅4家、B级企业16家。西咸新区涉气企业约1000家,仅有1家B级企业。

1.积极推进绩效评级工作。下发《关于各区县绩效评级月度任务分解情况的通知》,2023年9月份和10月份召开绩效评级工作推进会,对各区县完成任务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积极推进,加快企业上报及整改进度。

2.高效开 (略) 级专家现场评审(帮扶)工作,组织专家现场查看企业评级资料和污处设施对标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成熟一家,上报省厅一家。截止2023年底,共上报省厅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42家,完成了整改方案中确定的“2023年完成上报省厅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不少于40家”目标。

3.西咸新区:制定印发《西咸新区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升级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绩效评级工作;2023年组织专家累计审核及现场帮扶企业70余家次;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提早开展技术支持和帮扶,2023年共计14个项目在环评阶段提出了绩效评级的要求,落实标准为A级和引领性。

4.落实奖补政策。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核准,2023年7月将确定的拟申报企业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2024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复核评级结果和奖励资金的通知》,目前已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第二十九项问题

《 (略) 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排污数据核算不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涉VOCs排放的企业中VOCs每日排放量小于1克的超过104家。西安腾盛 (略) 有焊接、打磨等工序,清单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

1.督促指导区县规范填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和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3〕10号),要求区县对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对清单基本信息和减排措施进行初步审核。

2.邀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协助审核。经专家团队多轮次修订《减排清单》,2023年9月完成《减排清单》第一版,并上传至生 (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反馈的排污许可涉气企业名单进行了三轮交叉审核及多轮清单修订,2023年12月完成《减排清单(修订稿)》,并上传至生 (略)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用电户号、监测报告等佐证材料,专家团队根据企业提供的近期第三方废气监测报告,以及企业平均工作时长计算和核实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每日排放量。

3.对西安腾盛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容进行重新核定,补充了“CO2保护焊20台(5台备用)等机加工工序。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用电监控系统+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实时监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企业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要求。

第三十项问题

工业企业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 (略) 长安混凝土站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减排措施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应急台账涉嫌造假。万瑞耐磨材料、西安华盛铝业、孟塬环保建材等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略) 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秋冬季期间,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检查涉气工业企业3192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1个(涉及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

2.持续暗访巡查。秋冬季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并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月 (略) 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 (略) 级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

3.长安 (略) 长安混凝土站进行了约谈,在全区进行通报,督导企业规范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台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区住建罚字〔2023〕3003号);高陵区对西安 (略) 进行了约谈,并在秋冬季期间加强了对该企业执法检查;临潼区多 (略) 、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经开区 (略) 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字〔2023〕98号),我局牵头的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13日至9月27日。

电话:029—* 邮箱:*@*26.com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3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项问题

全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普遍存在未按要求确定安装点位,设备未安装在涉土作业等扬尘产生的主要位置,难以发挥监督工地扬尘污染的作用。

1.市生态环境局对照《施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规范》(DB6101/T3066—2019),2023年9月至10 (略) 2174家施工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点位布设合规性及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210个站点存在问题。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照问题清单督促项目开展整改,2023年11月底问题站点已全部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一是组织17家设备供应商及运维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共发现110个问题站点并建立清单,同步进行整改,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对设备运维单位持续开展督导质控检查,对故障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进行重新选址安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测量准确性。

第十二项问题

2022年,未出台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相关政策文件,未向工信部门下达工业企业源头替代任务。《 (略) 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未对标省级方案提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方面的内容。

1. 2023年,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市生态 (略) 工信局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要求2023年技术可行的工业涂装企业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市生态 (略)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企业开展排查,形成清单,市工信局制定《关于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关于反馈第二批源头替代企业清单的函》, (略) 工业涂装企业“应替尽替”完成源头替代工作。

2.《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以来,市级及各区县、开发区严格按照“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要求 ,对审批的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环评项目进行梳理,截至2024年4月3日,全市共审批涉及评级项目86个,其中环保绩效A级涉气重点项目58个,B级涉气重点项目12个,绩效引领性水平项目16个。

第十四项问题

工业企业VOCs整治滞后。国家2020年发布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有关标准, (略) 直至2022年仍未组织实施,涂料使用环节无部门监管,源头替代政策未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临潼区恩伊莎木器加工厂、裕兴泡沫厂等6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VOCs废气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

1.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市生态 (略)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企业开展排查,形成清单,市工信局制定《关于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关于反馈第二批源头替代企业清单的函》, (略) 工业涂装企业“应替尽替”完成源头替代工作。

2.市市场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印发《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西市监发〔2023〕91号)。2023年,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共抽样78批次。

3.依法对临潼区恩伊莎木器加工厂、裕兴泡沫厂等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有机废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有机废气企业779家次,发现70家企业存在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其中15家依法立案查处,其余55家问题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略) 涉活性炭治理设施工业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检,35家企业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第二十八项问题

(略) 涉气企业环保绩效水平不高。全市涉气企业4467家,A级企业仅4家、B级企业16家。西咸新区涉气企业约1000家,仅有1家B级企业。

1.积极推进绩效评级工作。下发《关于各区县绩效评级月度任务分解情况的通知》,2023年9月份和10月份召开绩效评级工作推进会,对各区县完成任务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积极推进,加快企业上报及整改进度。

2.高效开 (略) 级专家现场评审(帮扶)工作,组织专家现场查看企业评级资料和污处设施对标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成熟一家,上报省厅一家。截止2023年底,共上报省厅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42家,完成了整改方案中确定的“2023年完成上报省厅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不少于40家”目标。

3.西咸新区:制定印发《西咸新区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升级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绩效评级工作;2023年组织专家累计审核及现场帮扶企业70余家次;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提早开展技术支持和帮扶,2023年共计14个项目在环评阶段提出了绩效评级的要求,落实标准为A级和引领性。

4.落实奖补政策。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核准,2023年7月将确定的拟申报企业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2024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复核评级结果和奖励资金的通知》,目前已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第二十九项问题

《 (略) 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排污数据核算不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涉VOCs排放的企业中VOCs每日排放量小于1克的超过104家。西安腾盛 (略) 有焊接、打磨等工序,清单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

1.督促指导区县规范填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和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3〕10号),要求区县对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对清单基本信息和减排措施进行初步审核。

2.邀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协助审核。经专家团队多轮次修订《减排清单》,2023年9月完成《减排清单》第一版,并上传至生 (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反馈的排污许可涉气企业名单进行了三轮交叉审核及多轮清单修订,2023年12月完成《减排清单(修订稿)》,并上传至生 (略)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用电户号、监测报告等佐证材料,专家团队根据企业提供的近期第三方废气监测报告,以及企业平均工作时长计算和核实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每日排放量。

3.对西安腾盛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容进行重新核定,补充了“CO2保护焊20台(5台备用)等机加工工序。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用电监控系统+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实时监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企业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要求。

第三十项问题

工业企业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 (略) 长安混凝土站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减排措施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应急台账涉嫌造假。万瑞耐磨材料、西安华盛铝业、孟塬环保建材等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略) 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秋冬季期间,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检查涉气工业企业3192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1个(涉及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

2.持续暗访巡查。秋冬季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并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月 (略) 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 (略) 级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

3.长安 (略) 长安混凝土站进行了约谈,在全区进行通报,督导企业规范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台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区住建罚字〔2023〕3003号);高陵区对西安 (略) 进行了约谈,并在秋冬季期间加强了对该企业执法检查;临潼区多 (略) 、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经开区 (略) 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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