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财建〔2024〕50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荣昌区观胜至铜鼓路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荣财建〔2024〕50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荣昌区观胜至铜鼓路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略) 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4〕50号
(略) 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略) 荣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受我局委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报告》(中瑞诚鉴字〔2024〕*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的规定,现对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荣昌区观胜镇、铜鼓镇。为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改造段起于荣昌区观胜镇省道S20 (略) (略) 口,止于铜鼓汽车站,原路改造局部弯道处加宽;新建段起于铜鼓镇汽车站,与改造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大内高速铜鼓停车区G匝道。该项目2020年10月21日开工,2021年6月25日现场完工,2021年7月2日交工,2024年1月12日验收。 项目建设内容:路线全长4718.725m,K0+000~K3+615.3 (略) 面改造段,长3615.361m。K3+615.361~K4+718.725为新建段,长1103.364m。公路等级为二级,
二、资金情况
项目概算批复投资26,521,800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17,*,均为地方财政资金 。
审定项目投资 16,*,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为16,*。
三、项目结余资金
该项目实际到位财政资金较审定支出结余*,请你单位按相关规定上交区级财政,并将缴款回执尽快反馈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收款单位: (略) 荣昌区财政局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收款账号:*0183
备注信息: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结余资金
四、评审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实际总工期255日历天,合同工期150日历天,超合同工期105日历天;二是部分合同签订日期处为空白。三是观胜至铜鼓改扩建工程项 (略) 迁改费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5日早于合同中引用的文件《 (略) 通信管理局关于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的指导意见》(渝通信发〔2022〕13号)的发布日期2022年,时间矛盾,涉嫌后补合同。为此,提出建议: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按期完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账务处理和工程交付使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或整改进度情况以及相关印证资料,以书面形式反馈区财政局。
附件: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
(略) 荣昌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荣昌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印发
— 1 —
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 | |||
制表单位: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单位:元 | ||
资金来源 | 金额 | 资金占用 | 金额 |
一、基建拨款 | 17,* | 一、基本建设支出 | 16,* |
1.中央财政资金 | - | (一)交付使用资产 | 16,*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固定资产 | 16,* | |
中央基建投资 | 2.流动资产 | ||
财政专项资金 | 3.无形资产 | ||
政府性基金 | (二)在建工程 | - | |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
2.地方财政资金 | 17,* | 2.设备投资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待摊投资 | ||
地方基建投资 | 4.其他投资 | ||
财政专项资金 | 17,* |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 | |
政府性基金 | (四)转出投资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 二、货币资金合计 | * | |
二、部门自筹资金(非负债性资金) | 其中:银行存款 | * | |
三、项目资本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 |
1.国家资本 | 其中:直接支付 | ||
2.法人资本 | 授权支付 | ||
3.个人资本 | 现金 | ||
4.外商资本 | 有价证券 | ||
四、项目资本公积 | 三、预付及应收款合计 | ||
五、基建借款 | 1.预付备料款 | ||
其中:企业债券资金 | 2.预付工程款 | ||
六、待冲基建支出 | 3.预付设备款 | ||
七、应付款合计 | * | 4.应收票据 | |
1.应付工程款 | 5.其他应收款 | ||
2.应付设备款 | 四、固定资产合计 | ||
3.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原价 | ||
4.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 减:累计折旧 | ||
5.其他应付款 | * | 固定资产净值 | |
八、未交款合计 | 固定资产清理 | ||
1.未交税金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 ||
2.未交结余财政资金 | |||
3.未交基建收入 | |||
4.其他未交款 | |||
合 计 | 17,* | 合 计 | 17,* |
(略) 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4〕50号
(略) 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略) 荣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受我局委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报告》(中瑞诚鉴字〔2024〕*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的规定,现对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荣昌区观胜镇、铜鼓镇。为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改造段起于荣昌区观胜镇省道S20 (略) (略) 口,止于铜鼓汽车站,原路改造局部弯道处加宽;新建段起于铜鼓镇汽车站,与改造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大内高速铜鼓停车区G匝道。该项目2020年10月21日开工,2021年6月25日现场完工,2021年7月2日交工,2024年1月12日验收。 项目建设内容:路线全长4718.725m,K0+000~K3+615.3 (略) 面改造段,长3615.361m。K3+615.361~K4+718.725为新建段,长1103.364m。公路等级为二级,
二、资金情况
项目概算批复投资26,521,800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17,*,均为地方财政资金 。
审定项目投资 16,*,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为16,*。
三、项目结余资金
该项目实际到位财政资金较审定支出结余*,请你单位按相关规定上交区级财政,并将缴款回执尽快反馈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收款单位: (略) 荣昌区财政局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收款账号:*0183
备注信息: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结余资金
四、评审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实际总工期255日历天,合同工期150日历天,超合同工期105日历天;二是部分合同签订日期处为空白。三是观胜至铜鼓改扩建工程项 (略) 迁改费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5日早于合同中引用的文件《 (略) 通信管理局关于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的指导意见》(渝通信发〔2022〕13号)的发布日期2022年,时间矛盾,涉嫌后补合同。为此,提出建议: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按期完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账务处理和工程交付使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或整改进度情况以及相关印证资料,以书面形式反馈区财政局。
附件: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
(略) 荣昌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荣昌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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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观 (略) 面改扩建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 | |||
制表单位: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单位:元 | ||
资金来源 | 金额 | 资金占用 | 金额 |
一、基建拨款 | 17,* | 一、基本建设支出 | 16,* |
1.中央财政资金 | - | (一)交付使用资产 | 16,*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固定资产 | 16,* | |
中央基建投资 | 2.流动资产 | ||
财政专项资金 | 3.无形资产 | ||
政府性基金 | (二)在建工程 | - | |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
2.地方财政资金 | 17,* | 2.设备投资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待摊投资 | ||
地方基建投资 | 4.其他投资 | ||
财政专项资金 | 17,* |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 | |
政府性基金 | (四)转出投资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 二、货币资金合计 | * | |
二、部门自筹资金(非负债性资金) | 其中:银行存款 | * | |
三、项目资本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 |
1.国家资本 | 其中:直接支付 | ||
2.法人资本 | 授权支付 | ||
3.个人资本 | 现金 | ||
4.外商资本 | 有价证券 | ||
四、项目资本公积 | 三、预付及应收款合计 | ||
五、基建借款 | 1.预付备料款 | ||
其中:企业债券资金 | 2.预付工程款 | ||
六、待冲基建支出 | 3.预付设备款 | ||
七、应付款合计 | * | 4.应收票据 | |
1.应付工程款 | 5.其他应收款 | ||
2.应付设备款 | 四、固定资产合计 | ||
3.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原价 | ||
4.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 减:累计折旧 | ||
5.其他应付款 | * | 固定资产净值 | |
八、未交款合计 | 固定资产清理 | ||
1.未交税金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 ||
2.未交结余财政资金 | |||
3.未交基建收入 | |||
4.其他未交款 | |||
合 计 | 17,* | 合 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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