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9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9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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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先进生物技术和生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 (略) 606号B栋2楼 | 南京盛德生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684号)选址于南京江北 (略) 606号B栋2楼,租赁201、203-207、209室共481.54平方米,建设实验室、有机实验室、高温室及配套设施用于生物活性物质和合成纯化的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 (略) 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段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发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6#)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搅拌器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研发废液、废实验耗材、过期失效化学品、初次清洗废水、废样品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东南大学国家医学 (略) 项目(一期) | 南京江北 (略) 2号东南大学江北校区(东区) | 东南大学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 (略) 2号东南大学江北校区(东区),拟对校区现有A、B、D座进行改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支撑后续的介入机器人系统、变革性新型介入器械系统和多模影像与AI技术系统支撑创新系统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高压灭菌废水、器材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浴锅排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A座2F PCR实验室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1)排放;A座2F时空组学试验区理化试验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2)排放;A座2F细胞实验室、普通实验室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3)排放;A座3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4)排放;A座5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5)排放;B座1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FQ-6)排放;B座1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FQ-6)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经“生物除臭塔+除雾器+光氧催化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FQ-7)排放。 (三)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室一次性废弃物(废移液器枪头、废移液管、废塑料试管、废离心管、废细胞培养瓶、废细胞培养孔板、废检测试剂盒、废弃生物样品)、实验废液(生物实验废液、化学实验废液、首道清洗废水、废缓冲液、废细胞培养基、废消毒液)、沾染性废物(废试剂瓶、废一次性口罩、废一次性PE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废过滤器滤材、过期试剂、果蝇尸体和果蝇管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3日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9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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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先进生物技术和生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 (略) 606号B栋2楼 | 南京盛德生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684号)选址于南京江北 (略) 606号B栋2楼,租赁201、203-207、209室共481.54平方米,建设实验室、有机实验室、高温室及配套设施用于生物活性物质和合成纯化的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 (略) 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段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发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6#)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搅拌器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研发废液、废实验耗材、过期失效化学品、初次清洗废水、废样品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东南大学国家医学 (略) 项目(一期) | 南京江北 (略) 2号东南大学江北校区(东区) | 东南大学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 (略) 2号东南大学江北校区(东区),拟对校区现有A、B、D座进行改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支撑后续的介入机器人系统、变革性新型介入器械系统和多模影像与AI技术系统支撑创新系统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高压灭菌废水、器材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浴锅排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A座2F PCR实验室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1)排放;A座2F时空组学试验区理化试验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2)排放;A座2F细胞实验室、普通实验室废气收集经“初效过滤+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3)排放;A座3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4)排放;A座5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FQ-5)排放;B座1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FQ-6)排放;B座1F-4F实验室废气收集经“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FQ-6)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经“生物除臭塔+除雾器+光氧催化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FQ-7)排放。 (三)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室一次性废弃物(废移液器枪头、废移液管、废塑料试管、废离心管、废细胞培养瓶、废细胞培养孔板、废检测试剂盒、废弃生物样品)、实验废液(生物实验废液、化学实验废液、首道清洗废水、废缓冲液、废细胞培养基、废消毒液)、沾染性废物(废试剂瓶、废一次性口罩、废一次性PE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废过滤器滤材、过期试剂、果蝇尸体和果蝇管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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