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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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做好2024年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土地、地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135号)、《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澄人才局通〔202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受聘在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含自由职业者)从事规划、土地、地勘、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评审。申报人越级参加省直部门评审或未经澄迈县人才局审核同意委托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职称评审,分为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四个专业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纪律条件。凡申报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方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2年申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在刑事处罚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申报,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二)学历资历和业绩要求。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执行,如评审之前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中、初级职级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学时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年25号令)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应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单位,以及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具体岗位空岗职数以县人社局当年度提供为准。

(八)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国家教育部承 (略) 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初次认定,初次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职称初次认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照职称评审学时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本表详见附件1,申报人可从“海南自贸港 (略) -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单独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本人手写,要求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贴好本人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

(二)《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1份(本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本表详见附件4)。

(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能够提供有限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 (略) ( (略)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的,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获奖证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代表作概不受理)发表的代表作。代表作可以是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利、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七)《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现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身体状况、承诺语等情况。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申报转评人员。需提供申报转评的转岗证明材料。

(九)破格申报人员。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所申报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亲笔签名确认。

五、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的原件经我局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业x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2.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3.个人综述材料;

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5.学历及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 (略) ( (略)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如在“优秀”“称职”处盖章;此外盖章还要注意上压单位下压月日);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12.科研成果、课题。如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或社保卡;(2)社保缴费证明;(3)执业、从业资格证等;

1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无需装订;

15.实行岗位管理、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由我局办公室负责。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不予受理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延迟三年申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通报批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不含节假日),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45-17:30。

申报地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9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八、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

评选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澄迈县 (略) ”的公告栏。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

3.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6.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做好2024年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土地、地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135号)、《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澄人才局通〔202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受聘在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含自由职业者)从事规划、土地、地勘、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评审。申报人越级参加省直部门评审或未经澄迈县人才局审核同意委托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职称评审,分为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四个专业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纪律条件。凡申报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方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2年申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在刑事处罚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申报,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二)学历资历和业绩要求。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执行,如评审之前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中、初级职级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学时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年25号令)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应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单位,以及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具体岗位空岗职数以县人社局当年度提供为准。

(八)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国家教育部承 (略) 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初次认定,初次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职称初次认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照职称评审学时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本表详见附件1,申报人可从“海南自贸港 (略) -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单独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本人手写,要求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贴好本人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

(二)《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1份(本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本表详见附件4)。

(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能够提供有限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 (略) ( (略)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的,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获奖证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代表作概不受理)发表的代表作。代表作可以是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利、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七)《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现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身体状况、承诺语等情况。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申报转评人员。需提供申报转评的转岗证明材料。

(九)破格申报人员。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所申报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亲笔签名确认。

五、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的原件经我局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业x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2.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3.个人综述材料;

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5.学历及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 (略) ( (略)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如在“优秀”“称职”处盖章;此外盖章还要注意上压单位下压月日);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12.科研成果、课题。如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或社保卡;(2)社保缴费证明;(3)执业、从业资格证等;

1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无需装订;

15.实行岗位管理、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由我局办公室负责。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不予受理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延迟三年申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通报批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不含节假日),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45-17:30。

申报地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9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八、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

评选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澄迈县 (略) ”的公告栏。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

3.申报2024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6.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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