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中科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雅安市汉源县相关水域开展鱼类专项捕捞的公示9月份
关于武汉中科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雅安市汉源县相关水域开展鱼类专项捕捞的公示9月份
武汉中科瑞华 (略) 受国能大渡 (略) 的委托,须开展瀑布沟水电站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工作,计划于2024年9月23日到9月30日期间在汉源县流沙河汇口、西街河汇口、黑马沟汇口、苏古村、古路村1-3km河段进行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4〕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及监测范围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4年9月,调查范围为汉源县(流沙河汇合口至 (略) 村附近),具体见下表。
表1 大渡河流域调查时间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1 | 汉源县 | 乌斯河镇苏古村附近河段 | 9月23日-9月30日 |
2 | 乌 (略) 村附近河段 | ||
3 | 流沙河汇口附近河段 | ||
4 | 西街河汇口附近河段 | ||
5 | 黑马沟汇口附近河段 |
2.捕捞工具:每个检 (略) 3张(网径6.5cm,长×高:10m×1.5m)、地笼4个(网径2cm,长×宽×高:7m×0.25m×0.3m)、撒网1张。
3.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流速、硝酸盐、氮、亚硝酸氮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武汉中科瑞华 (略) (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表2 调查区域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 负责监测区域 | 联系电话 |
赖柏霖 | 汉源县 | *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5-*
附件:《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武汉中科瑞华 (略) 受国能大渡 (略) 的委托,须开展瀑布沟水电站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工作,计划于2024年9月23日到9月30日期间在汉源县流沙河汇口、西街河汇口、黑马沟汇口、苏古村、古路村1-3km河段进行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4〕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及监测范围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4年9月,调查范围为汉源县(流沙河汇合口至 (略) 村附近),具体见下表。
表1 大渡河流域调查时间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1 | 汉源县 | 乌斯河镇苏古村附近河段 | 9月23日-9月30日 |
2 | 乌 (略) 村附近河段 | ||
3 | 流沙河汇口附近河段 | ||
4 | 西街河汇口附近河段 | ||
5 | 黑马沟汇口附近河段 |
2.捕捞工具:每个检 (略) 3张(网径6.5cm,长×高:10m×1.5m)、地笼4个(网径2cm,长×宽×高:7m×0.25m×0.3m)、撒网1张。
3.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流速、硝酸盐、氮、亚硝酸氮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武汉中科瑞华 (略) (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表2 调查区域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 负责监测区域 | 联系电话 |
赖柏霖 | 汉源县 | *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5-*
附件:《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武汉中科瑞华 (略) 受国能大渡 (略) 的委托,须开展瀑布沟水电站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工作,计划于2024年9月23日到9月30日期间在汉源县流沙河汇口、西街河汇口、黑马沟汇口、苏古村、古路村1-3km河段进行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4〕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及监测范围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4年9月,调查范围为汉源县(流沙河汇合口至 (略) 村附近),具体见下表。
表1 大渡河流域调查时间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1 | 汉源县 | 乌斯河镇苏古村附近河段 | 9月23日-9月30日 |
2 | 乌 (略) 村附近河段 | ||
3 | 流沙河汇口附近河段 | ||
4 | 西街河汇口附近河段 | ||
5 | 黑马沟汇口附近河段 |
2.捕捞工具:每个检 (略) 3张(网径6.5cm,长×高:10m×1.5m)、地笼4个(网径2cm,长×宽×高:7m×0.25m×0.3m)、撒网1张。
3.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流速、硝酸盐、氮、亚硝酸氮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武汉中科瑞华 (略) (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表2 调查区域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 负责监测区域 | 联系电话 |
赖柏霖 | 汉源县 | *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5-*
附件:《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武汉中科瑞华 (略) 受国能大渡 (略) 的委托,须开展瀑布沟水电站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工作,计划于2024年9月23日到9月30日期间在汉源县流沙河汇口、西街河汇口、黑马沟汇口、苏古村、古路村1-3km河段进行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4〕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及监测范围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4年9月,调查范围为汉源县(流沙河汇合口至 (略) 村附近),具体见下表。
表1 大渡河流域调查时间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1 | 汉源县 | 乌斯河镇苏古村附近河段 | 9月23日-9月30日 |
2 | 乌 (略) 村附近河段 | ||
3 | 流沙河汇口附近河段 | ||
4 | 西街河汇口附近河段 | ||
5 | 黑马沟汇口附近河段 |
2.捕捞工具:每个检 (略) 3张(网径6.5cm,长×高:10m×1.5m)、地笼4个(网径2cm,长×宽×高:7m×0.25m×0.3m)、撒网1张。
3.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流速、硝酸盐、氮、亚硝酸氮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武汉中科瑞华 (略) (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表2 调查区域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 负责监测区域 | 联系电话 |
赖柏霖 | 汉源县 | *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5-*
附件:《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科研及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4〕第152号)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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