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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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略) 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地理坐标为E116°36′2.89″,N29°56′30.46″。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用地。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主要产品为钆布醇10t/a、氨*环酸20t/a、富马酸比索洛尔4t/a、腺苷蛋氨酸30t/a(其中1,4*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盐10t/a、腺苷蛋氨酸对*苯磺酸硫酸盐20t/a)及其相关中间。主体工程包括已建的1201车间、1203车间、1204车间、1205车间,均依托现有项目;贮运工程包括已建的1231罐区、1232罐区、1233罐区,1221仓库、1222仓库、1223仓库、1224仓库、1225仓库,均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工程中供热工程依托北厂区现有已建工程,制冷工程、循环水系统、给排水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已建工程;环保工程包括1204车间新建二氯*烷单体冷凝器、1套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1205车间新建1,2-二氯*烷单体冷凝器+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1203车间新建两级水吸收、新建2#RTO,并对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改建,依托现有1204车间单体冷凝器+一级酸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29m排气筒(DA055)、1203车间29米排气筒(DA053)、1205车间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58)、1201车间二级碱液喷淋塔+一级水吸收处理+29米排气筒(DA059)、1205车间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61)、RTO焚烧炉+碱液喷淋+50米排气筒(DA054)、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采用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50m排气筒(DA056);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主处理(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能力为3600m3/d)、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851m3)。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三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三期项目投资的5%。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5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SO2、NO2、PM10、PM2.5、CO、氯化氢、*醇、氟化物、TVOC、二噁英、硫酸、氨、*苯、*酮、环氧氯*烷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现有项目防护距离设置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包括了本项目1201、1203、1204、1205车间向外50m范围的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南面约1250m处的下屋洪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苯、二*苯、硫化物、氰化物、*醛、AOX、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满足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水合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进行辨识,厂区风险物质主要涉及*醇、硫酸、氨水、盐酸、二氯*烷、*酸*酯、正己烷、有机废液、*腈、磷酸、*酮、呋喃、三*胺、*烯腈、环氧氯*烷、氯化氢、磺酰氯、1,2-二氯*烷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塔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高浓度含盐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浓缩釜中进行蒸发浓缩除盐,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对难降解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然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600m3/d,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苯、二*苯、硫化物、氰化物、*醛、AOX、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满足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水合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本项目部分有机废气经过车间相应预处理后经西厂区RTO焚烧系统+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DA054)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焚烧炉废气排放口TVOC、*醇、*酮、二氯*烷、*苯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标准要求,环氧氯*烷、氯*酸、1,2-二氯*烷、DMF和光气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氨、硫化氢、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二*胺、硫酸、异*醇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1204车间废气主要为二氯*烷、*醇、TVOC、氨气和颗粒物,含二氯*烷废气经1204车间新建的单体冷凝器(-15℃冷冻盐水)冷凝后进入一级酸液吸收塔+一级碱液吸收塔+一级水吸收吸收塔+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5)排放;1201车间废气主要为硫酸雾、颗粒物、氨气、HCl、*酸,经两级碱液+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9)排放;1205车间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和颗粒物,经两级碱液+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8)排放;1203车间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两级水吸收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3)排放;各项废气经处理后硫酸雾、*酸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TVOC、*醇、二氯*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颗粒物、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氨*环酸中间体102-A产生的含1,2-二氯*烷的酸性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危废焚烧炉处理,项目依托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处理部分危废,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烟气经过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处理后,经1根高50m排气筒(DA056))排放,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中溴化氢、硫酸雾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TVOC、1,2-二氯*烷、光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严者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苯、*醇、*酮、二氯*烷、非*烷总烃和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从严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颗粒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液(冷凝废液)、滤渣、废气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液、含盐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废菌渣、废滤膜和废树脂、包装材料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精馏残液(冷凝废液)、废气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兄弟公司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滤渣、废滤膜和废树脂、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菌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略) 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建设一间1033m2危废暂存库、有效暂存容积1920m3、暂存量1920吨; (略) 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设置3个200m3废液暂存罐和2个140m3废液暂存罐,用于暂存液体废物。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 (略) 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类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区、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产品仓库、冷却循环水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域, (略) 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 (略) 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设置围堰防泄漏措施,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西厂区已建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5810m3),均位于地势低洼地区。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 (略) 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联导读: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略) 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地理坐标为E116°36′2.89″,N29°56′30.46″。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用地。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三期(年产64吨原料药项目),主要产品为钆布醇10t/a、氨*环酸20t/a、富马酸比索洛尔4t/a、腺苷蛋氨酸30t/a(其中1,4*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盐10t/a、腺苷蛋氨酸对*苯磺酸硫酸盐20t/a)及其相关中间。主体工程包括已建的1201车间、1203车间、1204车间、1205车间,均依托现有项目;贮运工程包括已建的1231罐区、1232罐区、1233罐区,1221仓库、1222仓库、1223仓库、1224仓库、1225仓库,均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工程中供热工程依托北厂区现有已建工程,制冷工程、循环水系统、给排水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已建工程;环保工程包括1204车间新建二氯*烷单体冷凝器、1套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1205车间新建1,2-二氯*烷单体冷凝器+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1203车间新建两级水吸收、新建2#RTO,并对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改建,依托现有1204车间单体冷凝器+一级酸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29m排气筒(DA055)、1203车间29米排气筒(DA053)、1205车间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58)、1201车间二级碱液喷淋塔+一级水吸收处理+29米排气筒(DA059)、1205车间一级水吸收+29m排气筒(DA061)、RTO焚烧炉+碱液喷淋+50米排气筒(DA054)、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采用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50m排气筒(DA056);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主处理(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能力为3600m3/d)、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851m3)。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三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三期项目投资的5%。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5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SO2、NO2、PM10、PM2.5、CO、氯化氢、*醇、氟化物、TVOC、二噁英、硫酸、氨、*苯、*酮、环氧氯*烷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现有项目防护距离设置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包括了本项目1201、1203、1204、1205车间向外50m范围的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为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向外800m,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南面约1250m处的下屋洪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苯、二*苯、硫化物、氰化物、*醛、AOX、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满足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水合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进行辨识,厂区风险物质主要涉及*醇、硫酸、氨水、盐酸、二氯*烷、*酸*酯、正己烷、有机废液、*腈、磷酸、*酮、呋喃、三*胺、*烯腈、环氧氯*烷、氯化氢、磺酰氯、1,2-二氯*烷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塔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高浓度含盐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浓缩釜中进行蒸发浓缩除盐,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对难降解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气浮+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00m3/d,备用),然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600m3/d,处理工艺:混凝气浮+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常规因子PH、COD、BOD5、SS、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氟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苯、二*苯、硫化物、氰化物、*醛、AOX、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氨氮和盐分满足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水合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对二氯苯和双酚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锌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严者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本项目部分有机废气经过车间相应预处理后经西厂区RTO焚烧系统+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DA054)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焚烧炉废气排放口TVOC、*醇、*酮、二氯*烷、*苯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标准要求,环氧氯*烷、氯*酸、1,2-二氯*烷、DMF和光气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氨、硫化氢、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二*胺、硫酸、异*醇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1204车间废气主要为二氯*烷、*醇、TVOC、氨气和颗粒物,含二氯*烷废气经1204车间新建的单体冷凝器(-15℃冷冻盐水)冷凝后进入一级酸液吸收塔+一级碱液吸收塔+一级水吸收吸收塔+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5)排放;1201车间废气主要为硫酸雾、颗粒物、氨气、HCl、*酸,经两级碱液+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9)排放;1205车间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和颗粒物,经两级碱液+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8)排放;1203车间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两级水吸收后由29米高排气筒(DA053)排放;各项废气经处理后硫酸雾、*酸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TVOC、*醇、二氯*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颗粒物、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氨*环酸中间体102-A产生的含1,2-二氯*烷的酸性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危废焚烧炉处理,项目依托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处理部分危废,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烟气经过回转窑+二次燃烧室+SNCR+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催化系统+湿法洗涤塔处理后,经1根高50m排气筒(DA056))排放,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中溴化氢、硫酸雾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TVOC、1,2-二氯*烷、光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严者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苯、*醇、*酮、二氯*烷、非*烷总烃和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从严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颗粒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液(冷凝废液)、滤渣、废气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液、含盐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废菌渣、废滤膜和废树脂、包装材料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精馏残液(冷凝废液)、废气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兄弟公司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滤渣、废滤膜和废树脂、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菌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略) 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建设一间1033m2危废暂存库、有效暂存容积1920m3、暂存量1920吨; (略) 西厂区在危废焚烧炉旁设置3个200m3废液暂存罐和2个140m3废液暂存罐,用于暂存液体废物。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 (略) 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类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区、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产品仓库、冷却循环水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域, (略) 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 (略) 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设置围堰防泄漏措施,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西厂区已建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4250m3),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5810m3),均位于地势低洼地区。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 (略) 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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