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09日―2024年9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宁波三诚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亿件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改项目
2024年9月09日―2024年9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宁波三诚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亿件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改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波三诚 (略) 年产8亿件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改项目 | 浙象环许〔2024〕51号 | 9.09 | |
2 | 宁波希诺亚 (略) 年产100吨高值化酶制剂和微生态制剂的研发与产业化示范项目 | 浙象环许〔2024〕52号 | 9.11 |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6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波三诚 (略) 年产8亿件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改项目 | 浙象环许〔2024〕51号 | 9.09 | |
2 | 宁波希诺亚 (略) 年产100吨高值化酶制剂和微生态制剂的研发与产业化示范项目 | 浙象环许〔2024〕52号 | 9.11 |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6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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