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8月2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要求,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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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8月2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要求,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

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要求,武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武 (略) (项目建设单位)、武义鑫锋 (略)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丰合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三名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意见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冷水坑

建设规模: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武 (略) 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碧扬 (略) 编制了《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0年11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武备*号。项目采用焊接、抽真空、抛光、喷涂、丝印、装配等工艺,使用不锈钢板、塑料件、水性漆等原料,购置下料机、滚管机、水胀机、喷涂线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保温壶生产能力。

(略) 场需求,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新设置注塑车间,新购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注塑机、粉碎机、搅拌机等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生产设备,以产品关键部件自行生产替换原有的外购部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求。项目改建前后产能不变,建成后形成全厂达到年产*只保温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5月,企 (略) (略) 编制《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概况补充说明》,并于2024年6月3日完成备案,备案号:金环建武备[2024]098号。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78C001W。

企业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并开始调试。本项目实行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食堂、宿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对应审查意见文号:金环建武备[2024] 098号。主要验收内容为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等。本次验收为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性质、地点、建设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料使用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相比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厂区目前已实现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 (略) 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由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再排入武义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等。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2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清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 2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芯布袋处理后通过 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 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项目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过程中注意减振降噪,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厂界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浙江 (略) 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已建两处危废贮存库,基本落实了防渗漏、防盗等措施,张贴有相关标示标牌。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控制。

企业已按要求制定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风险防范物资,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本项目不涉及在线监测工程建设。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完成“以新带老”措施、拆除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等工作,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项目生产负荷工况符合验收要求,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所测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

2、废气: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 2024年修改单)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超声波清洗烘干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项目喷塑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项目固化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 2018)表 6 中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 2 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关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测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核算,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固废规范储存,有合理去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武 (略) 年产 *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组织生产,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图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3、加强注塑废气收集,完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图等标识标牌,加强运行管理,并落实运行台账记录。

4、进一步规划危废贮存库建设,落实各危废台账记录,并严格按相关规范转移和管理。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落实好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公示时间:2024.9.14-2024.10.18

举报电话:0579-*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pdf

地址: (略) 武 (略)  客服电话:0579-*

CopyRight?2018-2024 (略) (略)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互强科技   ICP备案:浙ICP备*号

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要求,武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武 (略) (项目建设单位)、武义鑫锋 (略)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丰合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三名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意见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冷水坑

建设规模: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武 (略) 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碧扬 (略) 编制了《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0年11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武备*号。项目采用焊接、抽真空、抛光、喷涂、丝印、装配等工艺,使用不锈钢板、塑料件、水性漆等原料,购置下料机、滚管机、水胀机、喷涂线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保温壶生产能力。

(略) 场需求,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新设置注塑车间,新购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注塑机、粉碎机、搅拌机等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生产设备,以产品关键部件自行生产替换原有的外购部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求。项目改建前后产能不变,建成后形成全厂达到年产*只保温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5月,企 (略) (略) 编制《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概况补充说明》,并于2024年6月3日完成备案,备案号:金环建武备[2024]098号。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78C001W。

企业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并开始调试。本项目实行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食堂、宿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对应审查意见文号:金环建武备[2024] 098号。主要验收内容为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等。本次验收为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性质、地点、建设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料使用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相比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厂区目前已实现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 (略) 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由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再排入武义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等。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2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清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 2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芯布袋处理后通过 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 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项目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过程中注意减振降噪,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厂界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浙江 (略) 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已建两处危废贮存库,基本落实了防渗漏、防盗等措施,张贴有相关标示标牌。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控制。

企业已按要求制定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风险防范物资,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本项目不涉及在线监测工程建设。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完成“以新带老”措施、拆除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等工作,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 (略) 年产*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项目生产负荷工况符合验收要求,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所测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

2、废气: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 2024年修改单)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超声波清洗烘干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项目喷塑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项目固化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 2018)表 6 中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 2 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关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测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核算,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固废规范储存,有合理去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武 (略) 年产 *只保温杯生产优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组织生产,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图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3、加强注塑废气收集,完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图等标识标牌,加强运行管理,并落实运行台账记录。

4、进一步规划危废贮存库建设,落实各危废台账记录,并严格按相关规范转移和管理。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落实好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公示时间:2024.9.14-2024.10.18

举报电话:0579-*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pdf

地址: (略) 武 (略)  客服电话:0579-*

CopyRight?2018-2024 (略) (略)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互强科技   ICP备案:浙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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