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2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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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2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临武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临武县*(2)号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略) 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0735-*)。

  调查结果情况如下:

  临武县*(2)号地 (略) 临武县武水镇玉屏 (略) 南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25.*。项目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通过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踏勘及调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均未分布有从事“6+1”行业的企业,在地块未发现异常气味,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分布污染源为地块南侧的临武产业开发区城南片区,分布有宝玉石产业基地、食品加工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高端服务核心区。临武产业开发区城南片区内企业产生的“三废”均已得到合理处置,且运营过程中均未发生过环境事故,对地块影响较小。结合本次对地块范围内快筛结果,地块基本未受到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地块内部无潜在污染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的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临武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临武县*(2)号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略) 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0735-*)。

  调查结果情况如下:

  临武县*(2)号地 (略) 临武县武水镇玉屏 (略) 南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25.*。项目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通过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踏勘及调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均未分布有从事“6+1”行业的企业,在地块未发现异常气味,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分布污染源为地块南侧的临武产业开发区城南片区,分布有宝玉石产业基地、食品加工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高端服务核心区。临武产业开发区城南片区内企业产生的“三废”均已得到合理处置,且运营过程中均未发生过环境事故,对地块影响较小。结合本次对地块范围内快筛结果,地块基本未受到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地块内部无潜在污染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的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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