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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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华能

关于2024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 (略) 华能衡水安平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

安平县大子文镇、东黄城镇、南王庄镇

华能 (略)

河北海润 (略)

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安装总机位数10台5MW风电机组,项目用地总面积1.2699公顷。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位于东黄城镇北黄城村,建筑面积963.26平方米)及运行管理中心、 (略) 、 (略) 等附属设施,升压站内配套建设容量7.5MW/15MWh储能系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场地定期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开挖土方及时进行回填、建筑材料集中堆放、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加强运输车辆装载、密闭、冲洗管控、施 (略) 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讲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产生的油烟废气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采取密闭,四周加强绿化,周边种植乔灌木相结合的植被等控制措施;拟建餐厅使用清洁能源,并按设计要求加装烟气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小型≥60%),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烟道经房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处理后定期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

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升压站主变压器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升压站选购低噪声设备,站内优化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降低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土石方平衡,废弃砂石用于升压站地基填埋,废弃金具和设备包装材料等建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箱变废变压器油、升压站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和含油抹布。

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尽快由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 (略) 政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临时用地修复、植被恢复、复耕,对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后期用于生态恢复,道路边坡维护、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略) 两侧植树种草,施工期满后恢复临时占地;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

(1)项目建成运营后,建设单位应做好长期监控工作,时刻关注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使植被尽快恢复,野生动物尽早回到原来的栖息地,将项目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为避免风机叶片旋转对项目区迁徙候鸟造成威胁,对风机叶片涂绘警示色,防止过境鸟类撞击风机叶片;对没有达到会影响鸟类飞行高度的风电机一律不准设光源,不要安装红色的闪光灯,也不要使用钠蒸汽灯; (略) ,不要使用有闪光涂层的电线;在鸟类迁徙数量大的时段,或在鸟类迁徙季节,遇到大风、大雾等会迫使鸟类低飞时,要关闭风机;对建成后的风电场进行三年的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研究,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候鸟或白天集群消息活动的猛禽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组应移走或拆除;加强对项目值班人员及当地居民进行宣讲教育,注意辨识重点保护鸟类,加强对重点保护鸟类的保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候鸟的影响;

6、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对裸露的地面覆土并采用撒播原地带性植被的方式进行恢复;

7、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结合建设项目特点,为防止本项目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建(构)筑物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

8、项目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11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关于2024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 (略) 华能衡水安平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

安平县大子文镇、东黄城镇、南王庄镇

华能 (略)

河北海润 (略)

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安装总机位数10台5MW风电机组,项目用地总面积1.2699公顷。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位于东黄城镇北黄城村,建筑面积963.26平方米)及运行管理中心、 (略) 、 (略) 等附属设施,升压站内配套建设容量7.5MW/15MWh储能系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场地定期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开挖土方及时进行回填、建筑材料集中堆放、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加强运输车辆装载、密闭、冲洗管控、施 (略) 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讲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产生的油烟废气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采取密闭,四周加强绿化,周边种植乔灌木相结合的植被等控制措施;拟建餐厅使用清洁能源,并按设计要求加装烟气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小型≥60%),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烟道经房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处理后定期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

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升压站主变压器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升压站选购低噪声设备,站内优化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降低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土石方平衡,废弃砂石用于升压站地基填埋,废弃金具和设备包装材料等建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箱变废变压器油、升压站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和含油抹布。

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尽快由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 (略) 政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临时用地修复、植被恢复、复耕,对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后期用于生态恢复,道路边坡维护、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略) 两侧植树种草,施工期满后恢复临时占地;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

(1)项目建成运营后,建设单位应做好长期监控工作,时刻关注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使植被尽快恢复,野生动物尽早回到原来的栖息地,将项目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为避免风机叶片旋转对项目区迁徙候鸟造成威胁,对风机叶片涂绘警示色,防止过境鸟类撞击风机叶片;对没有达到会影响鸟类飞行高度的风电机一律不准设光源,不要安装红色的闪光灯,也不要使用钠蒸汽灯; (略) ,不要使用有闪光涂层的电线;在鸟类迁徙数量大的时段,或在鸟类迁徙季节,遇到大风、大雾等会迫使鸟类低飞时,要关闭风机;对建成后的风电场进行三年的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研究,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候鸟或白天集群消息活动的猛禽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组应移走或拆除;加强对项目值班人员及当地居民进行宣讲教育,注意辨识重点保护鸟类,加强对重点保护鸟类的保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候鸟的影响;

6、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对裸露的地面覆土并采用撒播原地带性植被的方式进行恢复;

7、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结合建设项目特点,为防止本项目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建(构)筑物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

8、项目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11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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