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2年9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 | (略) 夏县南大里乡、埝掌镇境内 | 夏 (略) | 山西宏志环境工程 (略) | 工程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556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场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场内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 (略) 等组成。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 (略) 、 (略) 以及220kV升压站辐射,不包 (略) 。 投资金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布置等,确保风机周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土石方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土石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风电机组及箱变区、 (略) 区、道路区及临建区、升压站区做好表土剥离及防护工作,确保风电场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无裸露地表;运营期制定风电场植被管理方案,对风电场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2年9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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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夏 (略) 五凌电力夏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 | (略) 夏县南大里乡、埝掌镇境内 | 夏 (略) | 山西宏志环境工程 (略) | 工程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556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场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场内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 (略) 等组成。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 (略) 、 (略) 以及220kV升压站辐射,不包 (略) 。 投资金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布置等,确保风机周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土石方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土石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风电机组及箱变区、 (略) 区、道路区及临建区、升压站区做好表土剥离及防护工作,确保风电场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无裸露地表;运营期制定风电场植被管理方案,对风电场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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