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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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隆沟村

  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

  吉林省中环 (略)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隆沟村,占地面积1305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豆油生产线一条(压榨及精炼一体化设备),本项目为压榨法进行生产,采用前处理、压榨、毛油精炼、灌装等工艺,不涉及浸出工艺。新建1个5立方米的防渗储罐,用于储存生产废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豆油15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主要环境风险为磷酸、 氢氧化钠泄漏及发生火灾及爆炸风险, 企业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标准的要求对风险因素进行管理,制定并认真落实做好安全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及有关风险应急预案后, 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 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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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隆沟村

  农安县膳良食品加工厂

  吉林省中环 (略)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隆沟村,占地面积1305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豆油生产线一条(压榨及精炼一体化设备),本项目为压榨法进行生产,采用前处理、压榨、毛油精炼、灌装等工艺,不涉及浸出工艺。新建1个5立方米的防渗储罐,用于储存生产废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豆油15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主要环境风险为磷酸、 氢氧化钠泄漏及发生火灾及爆炸风险, 企业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标准的要求对风险因素进行管理,制定并认真落实做好安全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及有关风险应急预案后, 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 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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