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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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4-*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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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泰斯特生 (略) 编制的《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公司位于沭阳县桑墟镇大河西村三组20号,占地面积16.9亩。此项目以板皮、脲醛树脂胶等为主要原辅料,经过涂胶、排版、冷压、热压、裁边、打包等工序,建成后可达成年产*立方米建筑模板的生产能力。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 (略) 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落实“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过程废气管理。所用胶黏剂必须满足江苏省清洁原料替代工作要求,鼓励使用本地低醛胶黏剂“绿岛”项目生产的产品,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此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 要求后接管至桑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处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设计要求。

VOCs物料应全密闭储存、输送,涂胶、热压等产生VOCs、*醛工段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他无法密闭的工段,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裁边产生的颗粒物经吸气臂收集后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此项目自建1.9MW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袋式除尘+双碱法烟气脱硫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你公司应严格加强全厂废气管控,合理设置风速,增设垂帘围挡,防止污染物外逸扰民。定期更换活性炭和除尘布袋,同时建立VOCs物料台账管理机制和落实“码上换”管理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限值;其他废气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表3、表4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的排放现值。

4.合理进行厂区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目标,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废胶渣、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催化剂等属于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空胶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管理。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要求。

6.全厂设置3根排气筒,雨水、生活污水排口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VOCs≤0.088t(其中*醛≤0.053t)、颗粒物≤0.1905t、SO2≤0.096t、NOX≤0.241t、氨≤0.016t;

2.生活污水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60m3、COD≤0.072t、BOD5≤0.0468t、SS≤0.054t、氨氮≤0.0072t、总氮≤0.0108t、总磷≤0.001t;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板材行业转型升级、生物质锅炉淘汰等工作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沭阳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沭阳生态环境局??

名称 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4-*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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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沭阳县桑墟华城木业制品厂: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泰斯特生 (略) 编制的《板材加工、木质纤维粉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公司位于沭阳县桑墟镇大河西村三组20号,占地面积16.9亩。此项目以板皮、脲醛树脂胶等为主要原辅料,经过涂胶、排版、冷压、热压、裁边、打包等工序,建成后可达成年产*立方米建筑模板的生产能力。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 (略) 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落实“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过程废气管理。所用胶黏剂必须满足江苏省清洁原料替代工作要求,鼓励使用本地低醛胶黏剂“绿岛”项目生产的产品,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此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 要求后接管至桑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处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设计要求。

VOCs物料应全密闭储存、输送,涂胶、热压等产生VOCs、*醛工段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他无法密闭的工段,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裁边产生的颗粒物经吸气臂收集后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此项目自建1.9MW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袋式除尘+双碱法烟气脱硫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你公司应严格加强全厂废气管控,合理设置风速,增设垂帘围挡,防止污染物外逸扰民。定期更换活性炭和除尘布袋,同时建立VOCs物料台账管理机制和落实“码上换”管理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限值;其他废气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表3、表4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的排放现值。

4.合理进行厂区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目标,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废胶渣、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催化剂等属于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空胶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管理。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要求。

6.全厂设置3根排气筒,雨水、生活污水排口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VOCs≤0.088t(其中*醛≤0.053t)、颗粒物≤0.1905t、SO2≤0.096t、NOX≤0.241t、氨≤0.016t;

2.生活污水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60m3、COD≤0.072t、BOD5≤0.0468t、SS≤0.054t、氨氮≤0.0072t、总氮≤0.0108t、总磷≤0.001t;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板材行业转型升级、生物质锅炉淘汰等工作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沭阳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沭阳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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