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琼海市南港大桥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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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琼海市南港大桥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南港大桥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用海申请及《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用海及海域论证报告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南港大桥

申请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报告编制主体

海南省海洋 (略)

项目

概 况

(略) 南港大桥为连续箱梁桥,全长471m。设计速度为30km/h荷载 (略) -II级;桥面宽度12.0m。桥跨布置:(6×30m)+(45m+75m+45m)+(4×30m),全桥共分为三联,联长分别为180m、165m、120m,桥面双向2%横坡。上部结构形式:主桥45m+75m+45m设置为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形式:主桥桥墩采用实体矩形墩;引桥采用Y型薄壁实体墩;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基础为钻孔桩基础,总投资概算2662.*元。

用海

位 置

(略) 沙美 (略) 的北线,跨越龙滚河,连接培兰下村及南港下村,距离东屿岛约0.31km,距离三江出海口约3km。(具体见项目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申请用海面 积

0.8108公顷

项目性质

公益事业用海

用海类型

路桥用海

用海方式

跨海桥梁

用海年限

40年

用途

(略) 南港大桥


二、申请宗海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6日。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 (略) 南港大桥用海有异议;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1.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2.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3.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分析论证不充分或者不准确的;4.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5.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电话:0898-*、*,邮箱:*@*63.com

地址: (略) (略) 233号519 办公室

附件:1. (略) 南港大桥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2.《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略) 南港大桥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pdf
附件2: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南港大桥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用海申请及《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用海及海域论证报告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南港大桥

申请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报告编制主体

海南省海洋 (略)

项目

概 况

(略) 南港大桥为连续箱梁桥,全长471m。设计速度为30km/h荷载 (略) -II级;桥面宽度12.0m。桥跨布置:(6×30m)+(45m+75m+45m)+(4×30m),全桥共分为三联,联长分别为180m、165m、120m,桥面双向2%横坡。上部结构形式:主桥45m+75m+45m设置为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形式:主桥桥墩采用实体矩形墩;引桥采用Y型薄壁实体墩;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基础为钻孔桩基础,总投资概算2662.*元。

用海

位 置

(略) 沙美 (略) 的北线,跨越龙滚河,连接培兰下村及南港下村,距离东屿岛约0.31km,距离三江出海口约3km。(具体见项目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申请用海面 积

0.8108公顷

项目性质

公益事业用海

用海类型

路桥用海

用海方式

跨海桥梁

用海年限

40年

用途

(略) 南港大桥


二、申请宗海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6日。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 (略) 南港大桥用海有异议;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1.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2.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3.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分析论证不充分或者不准确的;4.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5.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电话:0898-*、*,邮箱:*@*63.com

地址: (略) (略) 233号519 办公室

附件:1. (略) 南港大桥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2.《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略) 南港大桥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pdf
附件2: (略) 南港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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